俄艦“滿洲”號於1903年12月12日自旅順來滬,日俄戰爭爆發後奉俄海軍部之命,滯留上海,以待後命。隨後,如何解決俄艦“滿洲”號便成為清政府宣布中立之後遇到的第一樁外交糾紛。
考慮到“滿洲”號於日俄開戰之前即已來滬停泊,經檢查並沒有添裝軍火備戰,並且考慮到俄方提出的“滿洲”號船小兵單,若出外海,有被日本海軍擒獲的危險,外務部起初沒有完全按中立條規的有關規定執行,而是由上海道台袁樹勳與俄國總領事商定以下解決辦法:鑒於各國軍艦向來停泊在浦江中,而“滿洲”號因修船桅停泊碼頭,現應移泊江心,並由稅司派人駐守該艦,嚴禁裝載軍火。①
然而,這一解決方案立即遭到日本政府的反對。日本駐上海總領事分別照會兩江總督和上海道台,表示允許“滿洲”號停留上海與中立條規不相符合,有礙商務,要求根據局外條規規定,限“滿洲”號於24小時內出口。為此,日本還以保護商務為名,將軍艦“秋津洲”號開至張華浜,監視“滿洲”號,並揚言若中方再以和平待俄,將會生出重大事端。②在日方的要求和壓力之下,為維護上海的中立局麵,上海道台袁樹勳於2月18日照會俄國領事,要求“滿洲”號於20日下午5點至21日下午5點期間駛離中國轄境,以便我方照會日本領事,立即轉致“秋津洲”號兵船,一律遵照,限期出口。③
俄國總領事接到照會後,並沒有接受袁樹勳的要求,表示此事駐京公使與外務部商定在先,必須請示而後可行,並重申“滿洲”號於開戰之前就來到了上海,並未參與戰事。考慮到要求“滿洲”號出口有實際困難,在開出中國管轄境外之後,“滿洲”號很有可能被日本兵艦劫持,上海道台袁樹勳為解決交涉難局,在研究清政府頒布的局外中立條規的有關規定之後,於當日照會俄領,提出另一解決辦法,即將“滿洲”號上所備的戰具由海關起存,或將汽機要件拆卸一二,以示不能行駛,實係不幹預戰務,待戰爭結束後,再予退還,“否則,仍請飭令該輪開往江海之外”④。同時,袁樹勳將交涉詳情和個人意見報告外務部,由外務部與俄駐華公使雷薩爾直接交涉。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