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伊格爾頓文化批判思想研究

二、文本意識形態的生產

伊格爾頓明確指出從雪萊到諾曼·霍蘭德,文學文本理論從未與政治信念和意識形態價值標準分開過。他反複強調文學是跨學科、多形式、高評價的文化形態,紮根於信仰的深層結構,但是文學文本又是不穩定的事物,而文學作品的評價體係是動態的。文學和意識形態之間也不隻是簡單的二元對立關係,不能粗略地將文學作品歸為占統治地位的意識形態的反映,要理解它就得首先理解它與其所處的意識形態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而文學文本的生產就是一種意識形態的生產,從而生產出文本意識形態。

意識形態的生產被伊格爾頓界定為文學藝術生產的根本性質,這一觀點帶有獨特的伊格爾頓風格,他的“這一看法與傳統馬克思主義觀點不同,也與其他西方馬克思主義觀點,甚至與本雅明、布萊希特這些生產論美學的倡導者的觀點大相徑庭”。實際上,伊格爾頓將文學文本生產作為連接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的中介,揭示文本生產的意識形態性,“他用文化生產的觀念連接了基礎與上層建築的複雜關係,作為意識形態的文學藝術與基礎、上層建築的複雜關係,文學與社會曆史、意識形態的複雜關係”①。而這些關係則是理解意識形態含義的關鍵,在這裏,伊格爾頓將意識形態視為文化藝術生產的本質內容,認為文化意識的生產表麵上複雜多樣、形式多變,看似有自己獨立的發展規律,但是從根本上而言,這些文化藝術生產的背後既潛藏著社會的意識形態和主流思想觀念,也包含著社會生產結構和權力運行邏輯,還蘊含著社會意識形態與社會結構和權力要素的互動關係,所以文本生產的本質就是一種特殊形式的意識形態生產即文本意識形態生產。

文本創作與意識形態觀念之間的關係是伊格爾頓重點探討的內容,他區分了文學文本創作與意識形態的各種相關因素,從具體細節方麵論述了文學文本生產要素與意識形態形式之間的關聯。伊格爾頓指出,因為文本是由一係列複雜的曆史條件決定的,文本意識形態又具有特殊性,因此不能將占統治地位的一般意識形態與文本的意識形態等同,也不能認同作者意識形態的體現是文本意識形態。“文本意識形態不是作者意識形態的‘表現’,它是對於一般意識形態進行美學加工所得的產品。”①在伊格爾頓看來,意識形態內部的各種形式之間既有聯係又有區別,這種聯係性保證了它們的意識形態本質,這種區別性又體現了意識形態表現形式的多樣性,也揭示了文本意識形態的特殊性,這樣,伊格爾頓就推動了意識形態理論研究的細致化和深入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