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識形態”這一概念最早是由法國人德斯蒂·德·特拉西提出的,“我寧願采用‘意識形態’的名字,或者應該用意識科學。它是一個恰當的名字(Idea-lo-gy),因為它沒有隱藏任何懷疑和未知的東西;它的確沒有給思想帶來任何原因意識。它的含義對所有人都是非常明晰的,隻要認識語法‘觀念’一詞,每個人都知道‘意識’的含義,盡管很少有人知道它的真實含義到底是什麽。這是一個恰當的名字,因為‘意識形態’是意識科學的文字轉變”①。也就是說,特拉西想通過意識形態建立起關於人類意識的科學理論,這一想法在當時具有重要的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特拉西拒絕了天賦觀念的思想,解釋了我們所有的觀念如何以身體感覺為基礎,而擺脫宗教或形而上學的偏見,對思想的起源進行理性的研究,這可能是建立一個正義和幸福社會的基礎”。這些構想與解釋充分表明,特拉西的意識形態理論對於深入考察人們的思想觀念具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特拉西之後,意識形態理論的構建幾經變化,到了馬克思才有了科學而全麵的闡釋。學界有個普遍的共識,即馬克思是意識形態範疇的奠基人,他提出了“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築”這一社會模型來解釋意識形態的本質與功能。生產方式組成一個社會的經濟基礎,上層建築是在經濟基礎之上形成並受製約於經濟基礎,社會的意識形態則屬於思想上層建築,主要由法律體係、政治製度和宗教信仰等因素組成。社會中主要階級的意識形態即主導意識形態作為社會流行的意識形態,使統治階級的利益代表了所有人的利益,因此一個社會的意識形態對於統治階級的統治具有巨大的作用。
伊格爾頓的意識形態思想在秉承馬克思主義意識形態理論的基礎上,針對當前英國的文化困境和意識形態問題,借鑒了葛蘭西、阿爾都塞以及英國馬克思主義其他學者關於意識形態的思想,結合文化和文學文本的生產情況,形成了其獨具特色的意識形態理論,這也是伊格爾頓文化批判思想的重點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