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琴看來,“這種在《德意誌意識形態》中得到的係統闡述的‘世代’的曆史概念,對於馬克思的整個曆史研究,直到他去世依然是核心的”①。他認為在馬克思反對蒲魯東的論戰中(1847年《哲學的貧困》)和關於同樣主題的致安年科夫的信件中(引文9)又一次重申了這一點,也在1869年的《路易·波拿巴的霧月十八日》中係統闡述了這一點。同樣,恩格斯在1888年《路德維希·費爾巴哈和德國古典哲學的終結》中,以及1890年為下一代馬克思主義者闡明“曆史唯物主義”本質的幾封信件中,都引用了這段話。正是這幅曆史的畫卷——作為一個過程,後來的“世代”通過他們自己的個體活動,不僅在加強而且在改變著僅僅是先前世代活動的“環境”——是我們理解馬克思的曆史理論所必需的。
科琴指出,借助於“世代”的曆史概念,有關馬克思“決定論”的某些問題會得到解決,因為它具有四個優點:
第一,它允許我們使一種“無非是人的活動”的曆史概念——至少在某種程度上——與一種概念相一致,它強調對於個體的人或群體的人(包括社會階級)在曆史上任何給定的點上所能做的結構性束縛。借助這幅畫卷,我們可以認為正是人類活動,而且僅僅是人類活動,創造了經濟的、政治的和社會的“環境”(結構性的束縛),但是個體的人有一個明確的生命期限,遠遠短於作為一個整體的人類曆史。於是,人類以“世代”的形式來來往往於世界,因此在一定世代的任何一個特定的點上,一代人或幾代人生來就遇到從先前的“世代”繼承而來的“環境”,這將是而且將被感受到是對他們能做什麽的真正的約束。
第二,這幅畫卷的核心觀點是把人作為社會創造物,生活在社會中的創造物,因此它反對這樣一種觀點,即人生存於一種“空白空間”,在其中他們可以做任何他們個人願意或想要做的事。正如馬克思關於費爾巴哈的提綱第六條中所言:“費爾巴哈把宗教的本質歸結於人的本質。但是,人的本質不是單個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現實性上,它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①但是同時,通過強調這個世代變化的過程中內在固有的社會變化的可能性,這個概念避免了使人成為現有社會關係的簡單的產物和再生產者。如果是那樣的話,任何種類的“社會革命”都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