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克思主義是一個基於世界視角的將哲學、曆史和社會經濟整合在一體的思想體係。馬克思主義的曆史理論體現了社會曆史發展的本性。但一直以來,圍繞馬克思主義曆史理論都存在一些爭議。舉例來說,在為《政治經濟學批判》第1分冊所寫的序言即《序言》中,馬克思指出:“人們在自己生活的社會生產中發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們的意誌為轉移的關係,即同他們的物質生產力的一定發展階段相適合的生產關係。這些生產關係的總和構成社會的經濟結構,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層建築豎立其上並有一定的社會意識形式與之相適應的現實基礎。物質生活的生產方式製約著整個社會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過程。不是人們的意識決定人們的存在,相反,是人們的社會存在決定人們的意識。社會的物質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便同它們一直在其中運動的現存生產關係或財產關係(這隻是生產關係的法律用語)發生矛盾。於是這些關係便由生產力的發展形式變成生產力的桎梏。那時社會革命的時代就到來了。隨著經濟基礎的變更,全部龐大的上層建築也或慢或快地發生變革。”①科琴認為,這段話曾經並將繼續被無休止地爭論,這種爭論主要集中在三個問題上:
第一,這段話是否表明馬克思是某種“決定論”的思想家,如果是,它表明馬克思是何種決定論者?
第二,馬克思在此概括的曆史運動的機製——“生產關係”成為“生產力”的桎梏並導致一場“社會革命”——是否意味著一種曆史發展的“規律”?
與這兩個問題密切相關的第三個問題是:馬克思在這段話中通過最重要的術語明確所指是什麽?他通過“生產方式”(物質生活的方式)所指的是什麽?他通過“生產力”所指的是什麽?他通過作為宗教和政治的“上層建築”之基礎的社會“經濟結構”所指的是什麽?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