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琴指出:“當我認為馬克思創立的可以被稱為‘行動的唯物主義’,一種實踐哲學,出自對黑格爾的唯心主義和費爾巴哈的唯物主義的綜合,確實體現了一種較重要的理性成就時,我同時認為馬克思並沒有在他後期著作中充分利用這一成就。實際上在某些方麵他確實在從它倒退。”①
首先,馬克思已經發現他顯然忽視了實踐哲學的某些含義。如果關於世界的思想不可避免地是世界上實踐活動的一部分,這就表明在一個複雜的社會中,存在複雜的社會結構和勞動分工,這就可能會產生許多各不相同的對世界的解釋,它們構成了許多各不相同的實踐活動的組成部分。“生活在不同地方、居住在各類房屋、有不同程度的教育狀況、有不同種類的鄰居和工作的人們,可能會有不同的對世界的解釋,或者至少是在很多重要方麵的不同解釋。”②就馬克思而言,他在後期的著作中顯然忽視了自己早期的總體性實踐觀,特別是他開始專門關注社會中階級實踐的區分,幾乎把所有其他的社會劃分排除在外。科琴指出,這種對階級劃分的關注並不是實踐哲學所必須包含的。出現這種情況可能有兩個原因:一是古典政治經濟學對馬克思後期社會思想的影響;二是馬克思投身於一種特定的政治實踐而把所有其他的社會實踐排除在外。他舉例說,黑人與白人、男人與女人的不同生活經曆,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也許對社會意識的形成比階級區分更為重要。至少,這是一個有待研究的經驗主義問題,但後期馬克思卻過於傾向這一點,而且沒有用研究來代替假定。
其次,在馬克思的後期著作中,特別是他關於政治經濟學的著作中,我們很容易發現他所采取的內在哲學立場與其早期實踐哲學的立場不一致。特別是在《資本論》中,馬克思采取一種科學的立場,他期望通過采用科學或學術著作的一般標準來證明自己所提出理論的正確性。科琴認為,這些標準可以包括邏輯的一致性、被經驗證據所證實或證偽、前提與結論的合理性,等等。但是,科琴也強調:“這種趨向於科學的與馬克思早期哲學的連貫性存在於這樣的事實,即當這些標準可以證明一種理論的真或假時,它們不能證明它的重要性。相反,實踐哲學主要是關於重要性或意義,它表明一種科學的理論是有意義的,如果它的真或假對外在於它的人的實踐或活動有一些影響的話。”①在他看來,要證明一種理論是否有意義,應當首先關注這樣一些問題:這種理論是出於什麽目的而提出的?通過這種理論會達成什麽樣的結果?這種理論是什麽?人們打算用它做什麽?因此,對於“一種理論的真或假”的邏輯在先的問題是“在決定它的真或假時什麽是關係重大的”,或者說,一種理論的真或假會給世界帶來什麽不同。因為,如果理論的真假對理論之外的事物沒有任何影響的話,那麽這個理論是真還是假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我們也沒必要運用理性去認識這個理論了。就馬克思的經濟理論來說,它的目標是清楚的:表明“資本積累僅僅通過對工人階級的剝削才發生”。如果“資本積累僅僅通過對工人階級的剝削才發生”是真的,那麽對於世界上的其他實踐和活動來說,就會有許多含義,例如,指向哪個階級並通過哪個階級的政治實踐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