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安德森“類型學”唯物史觀思想研究

小結

“權力”一詞是政治學中的習慣用語和常用語。在西方,權力是一個常常被物化的概念。人們很容易設想一個社會裏某個人、某個團體或某個機構,如統治者或政治精英擁有一種權力,而其他人沒有這種權力。馬克斯·韋伯曾說過,權力意味著在一種社會關係裏無須顧忌他人的意願,總能貫徹自己意誌的任何機會,而無論這種機會建立在什麽樣的基礎之上。①美國政治學家哈羅德·拉斯韋爾(Harold Lasswell)也曾以慣有的尖銳風格斷言,獲得最多權力的人是精英;其餘是大眾。曆史學家也常常這樣設想。然而,安德森所講的“權力”不是一般意義上的一個人對另一個人或一個集團對另一個集團的影響力和控製力,而是在特殊意義上的一個階級對另一個階級的影響力和控製力,或者確切來說是指剝削階級對於被剝削階級、統治階級對於被統治階級的影響力和控製力,是包括經濟、政治、文化和軍事等在內的全麵的和整體的社會權力,這實質上源自馬克思和列寧等經典作家所講的以國家形式存在的階級權力。因此,安德森試圖在曆史唯物主義有關階級和階級鬥爭的傳統視域內對世界上不同地區和國家的階級權力結構進行“類型學”的詮釋和對比,由此形成一種基於“類型學”唯物史觀思想的階級權力理論。

首先,就曆史唯物主義的理論係譜而言,安德森在有關西方資本主義國家資產階級權力結構類型的說明中,不僅采用了馬克思本人有關市民社會與國家關係的相關論述,而且采用了西方馬克思主義者葛蘭西有關市民社會和國家關係的思考,以及阿爾都塞有關“強製性的國家機器”和“意識形態的國家機器”的基本劃分,由此得出了他有關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資產階級權力結構類型的解讀和詮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