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史綱(外二種)

下篇 論傳統曆史哲學

傳統上所謂曆史哲學之性質,可以一言賅之,即探求過去人事世界中所表現之法則。然曆史法則之種類不一。過去學者或認此種,或認彼種,曆史法則之探求為曆史哲學,是故傳統曆史哲學之內容殊乏固定性。然此不固定之中卻有固定者存,即曆史法則之探求是已。本文之任務,在舉過去主要之“曆史哲學”係統而一一考驗之,抉其所“見”,而祛其所“蔽”,於是構成一比較完滿之曆史觀。

以吾所知傳統的曆史哲學家所探求之法則可別為五類:

(一)曆史之計劃與目的

(二)曆史循環律

(三)曆史“辯證法”

(四)曆史演化律

(五)文化變遷之因果律

此五者並非絕對分離。容有一類以上之結合,以構成一家之曆史哲學,然為邏輯上之便利起見,下文將分別討論之。

(一)目的史觀

第一種所謂曆史哲學,即認定全部人類曆史乃一計劃、一目的之實現而擔任闡明此計劃及目的之性質。此派曆史哲學可稱為目的史觀,其主要代表者,自當推黑格爾。彼之《曆史哲學》演講稿為影響近百年西方史學思想最巨之著作。過去《曆史哲學》之名幾為目的史觀所專利。因之否認此種學說者遂謂曆史哲學為不可能。

目的史觀之最原始的形式即謂全部人類曆史乃一天誌之表現,謂有一世界之主宰者,按照預定計劃與目的而創造曆史。此即基督教說之一要素,其在西方史學界之勢力,至近半世紀始稍衰,雖黑格爾猶未能脫其羈軛。(參看黑氏《曆史哲學》,Universal Literature Library本,頁五七至六o)神學史觀吾認為現在無討論之價值,下文將不涉及。雖然,“人類史為一計劃、一目的之實現”之命辭,除卻神學的解釋以外,遂無其他可能之意義歟?有之,即謂:“人類曆史乃一整個的曆程,其諸部分互相關結,互相適應,而貫澈於其中者有一種狀況、一種德性、一種活動或一種組織之積漸擴充,積漸增進以底於完成,一若冥冥之中有按預定之計劃而操持之者然。此種漸臻完成之對象,即可稱為曆史之目的。”此為理論上持目的史觀者所能希望以史象證明之極限。至史象果容許如此之解釋與否,則為一事實問題。過去持目的史觀者之所成就,離此極限尚不知幾許遠,曾無一人焉能將全部或大部分人類曆史範入此種解釋之中。吾人亦無理由可信他日將有人能為此,然彼等不獨認此理想之極限為不成問題之事實,甚且超於此極限之外而作種種形上學之幻想,與未來之推測,而以為皆曆史事實所昭示者焉。遂使《曆史哲學》幾成為一種不名譽之學問,為頭腦稍清晰之哲學家所羞稱,此則黑格爾之徒之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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