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張蔭麟書評集

所謂“中國女作家”

新年遊市場,於新書攤上得見《孽海花》作者東亞病夫(曾孟樸)父子所主辦《真美善》雜誌之“女作家專號”。購歸讀之,乃知今日中國有如許女作家,盛矣!

言作家而特標女子,而必冠以作者之照像(本書如此),豈其以“一樣的眼眉腰,在萬千形質中,偏她生得那般軟美”(用本書第一頁冰心女士語)歟?(然亦有不甚軟美者。)抑以女子與著作罕生關係,其或生關係焉,則為難能可貴,而值得特別注意歟?此非作者所能測矣。在昔中國所謂“名士”,每好捧場一二“才女”,或收羅若幹“女弟子”以為娛。清之袁枚,其最著之榜樣。其流風之被及於後者頗廣且遠。雖然,在今日正宜提倡嚴肅之生活以救弊之時代,似不宜揚其頹波也。

自來女作家蓋可分為二類。其一,立於著作家之地位而著作,闐然自修,有所見而不得不言,不結納“名士”以博其揄揚,不假性別以助其作品之吸引力。此類可稱為“女子的著作家”。其二,可稱為“有著作的女子”。彼等立於女子之傳統的地位而著作,以著作為裝飾,以性別為其作品之商標,若告人曰“子無輕此,是女子之所作也”。讀者但觀現今女作家於其作品署名(無論真名或筆名)之下必綴以“女士”二字,便知吾言之不謬。(其用筆名而仍綴“女士”者,是不啻曰“作者之名可隱而作者之為女子亟欲人知”也。昔Mary Aun Evans用男名George Eliot發表其作品,時人初讀之,疑為狄更斯所作,以視今日中國之“女士”輩為何如耶?)不然,何以男子之作品,不聞其署名下綴以“先生”或“男士”二字耶?今日翩翩飛舞於中國“文壇”上之“女作家”,大悉皆“有著作的女子”而已。至若“女子的著作家”乎?蓋有之矣,我未之見也。其或聞“女子為此,亦可謂難能”之評語而顰蹙而訴怨者,自身即以女士為其作品之商標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