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統一全國後,采取了一係列鞏固統一的措施,建立起全新的中央集權的封建帝國。
首先,樹立起至高無上的皇權。統一後,秦王政認為繼續使用“王”這一稱號,不足以顯示新生政權統治者的權威,也不利於使政權成為自己家族的萬世神器,命群臣議帝號。丞相王綰、禦史大夫馮劫、廷尉李斯等人認為秦王政“興義兵、誅殘賊,平定天下,海內為郡縣,法令由一統,自上古以來未嚐有,五帝所不及”,而“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貴”,建議定尊號為“泰皇”。秦王政批複:“去‘泰’,著‘皇’,采上古‘帝’位號,號曰‘皇帝’。”此後,這一稱號為曆代最高封建統治者所沿用。為了使皇權獨尊,秦始皇還規定了皇帝專用的稱謂,廢除了諡法。秦始皇采納王綰等人的建議,規定皇帝的命為“製”,令為“詔”,自稱為“朕”,以示與群下區別。他認為以行為諡的做法,是子議父、臣議君,對皇權有很大限製,便宣布:“自今以來,除諡法,朕為始皇帝,後世以計數。”此外,秦始皇還製定了玉璽使用製度、避諱製度、輿服製度等以神化皇權,確定了以家天下方式實施統治的封建皇帝製度。
秦始皇像
其次,建立功能齊全的中央政權機構。封建朝廷是國家的權力中樞,由三公九卿及諸屬員組成的等級嚴明的官僚群體,聽命於帝王而行使對國家的統治管理職能。三公指丞相、太尉、禦史大夫,掌管行政、軍事、監察等事務,是統領全局的最高官員。九卿是分管國家、朝廷甚至皇家各項事務的官員。主要有掌宗廟禮儀的奉常、宿衛宮廷侍從左右的郎中令、統領宮門衛士的衛尉、掌輿馬的太仆、掌刑法的廷尉、掌禮賓的典客、負責少數民族事務的典屬國、掌皇室外戚事務的宗正、掌國家財政的治粟內史、掌皇室收入的少府、掌京師戍衛的中尉、掌宮廷土木建築的將作少府等。九卿之外,還有侍中等內朝官、詹事等皇後及太子屬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