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秦漢卷 02

第四節 秦漢時期的教育思想

一、秦漢教育思想的演變

秦是一個以嚴刑峻法治國的極端專製的皇朝。政治上的專製統治滲透到教育領域,其思想也是極端“崇法尚刑”的。秦自統一六國後,就麵臨著如何鞏固統一局麵的問題,除在政治上采取了一係列專製措施外,在思想文化領域也推行專製主義政策,使包括教育在內的所有思想文化活動都受法家思想製約。禁止法家以外的一切經典的傳播流行,尤其是儒家經典的傳播流行。取消戰國時期頗為活躍的學派論爭,嚴禁私學,提倡“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將百家爭鳴的活潑學術局麵扼殺在獨尊法家的文化專製主義屠刀之下,開創中國古代文化專製的先河。

分析秦代教育思想,李斯的主張是其代表。李斯的老師雖然是荀子,但他受先秦法家申、商、韓的影響尤深,其政治主張是以法治國,實行極端的專製製度,其教育思想則直接體現了這一點。在學校設置上,李斯提出“別黑白、禁私學”。先秦時期,私人講學之風盛行,私學成了人們議論、抨擊時政的場所。李斯禁斷私學,目的就是禁民之口,不讓他們議論國家法令,以維護君主的絕對威嚴。在教育內容上,李斯提出“以法為教”,指出“百姓當家則力農工,士則學習法令辟禁”[65],在天下一統、“法律出一”的時代,人們隻要力農工、學法令,以免於犯罪就可以了,法令代表了全部的文化知識。這無疑又是其以法治國政治思想在教育思想上的體現。在擇師方麵,李斯提出“以吏為師”,官吏是最高的知識權威。在禁斷私學,官學又沒有設立的情況下,人們學習法令隻能去找那些官吏了。而官吏所傳授的,也隻能是那些法律條文。

由於李斯是秦的丞相,故而他的這些思想在現實中都得以實施,嚴重破壞了文化教育事業。秦祚短暫,其他思想尚沒有彰顯,故而無法論列。就是李斯的教育思想,也完全是從專製政治的角度提出來的,對於教育自身的一些問題,他並沒有多少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