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遼西夏金元卷 06

第四節 元代的教育與科舉製度

一、元代的學校製度

元代的統治者重視興建學校以培養統治人才,學校的設立因民族畛城關係而有其特色。

元朝在京師設有國子學、蒙古國子學和回回國子學三種,屬中央官學。

1.國子學 據《新元史·學校》記載,元太宗(窩闊台)六年(1234年),“以馮光宇為國子總教,命侍臣子弟十八人入學,是為建置學校之始”。但路、府、州、縣的學校當時卻是時而廢棄,時而建置。至元六年(1269年)四月,又下詔令各路長官僚屬建置學校,焚香膜拜孔子廟。十一月,設提舉學校及教授官。至元七年(1270年),又下令侍臣子弟11人入學學習,其中年齡較大的4人跟隨許衡學習,童子7人跟隨王恂學習。許衡曾任國子祭酒,對於經傳、子史、禮樂、名物、星曆、兵刑、食貨、水利等無不涉獵;在此之前即已開始教誨蒙古弟子。王恂曾任太子讚善,輔助太子(裕宗)頗有成績,許衡告老後以王恂為國子祭酒。

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於大都創設國子學,設博士及助教擔任教學,但助教必須分別住進學生宿舍,博士親自講授經旨、是正音訓。學正、學錄在幫助學生學習外,還負有“申明規矩、督習課業”的任務。課程、教材及教學實施計劃都有明確規定。從課程與教材中,顯然是接受了宋代理學教育的傳統,把《孝經》《小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擺在學習的首位,其次學習《詩》《書》《禮記》《周禮》《春秋》《易》等。博士、助教親自教授,學正、學錄、伴讀則按次序傳習。學生作業有對屬、詩章、經解、史評,由博士出題,生員具稿,先呈助教,俟博士既定,始錄附課簿,以憑考校。[34]

當時集賢院和有關官員還議定,國子學設監官四員,祭酒一員,司業二員,監承一員,學官六員,博士二員,助教四員。生員定額是200人,先讓100人和伴讀20人入學。在這100人中,蒙古人為50名,色目人及漢人50名,年齡皆在11歲以上。學生資格限製為宿衛大臣子孫、衛士世家子弟及七品以上朝官子孫。平民的俊秀者,需經三品以上官的保舉方可入學。各人所用的經史子集諸書,由國家典藏書籍中發給。學生膳食和一切費用,都由國庫撥用。等置備學田並提供經常費用之後,一切費用從學田內開支出。生員後增至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