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先人有修史記事的傳統。蒙古統治者在入主中原之前,就編撰了《蒙古秘史》。元朝統治者在入主中原、統一全國的過程中,逐步吸收了中原地區先進的封建文化,並仿效中原王朝的修史製度,在短期內完成了《遼史》《金史》和《宋史》,使遼、宋、金三朝的主要曆史資料得以係統地保存下來。同時還編修了本朝曆史(如實錄),匯編了本朝的典章製度和文獻,為後人研究元史提供了一些資料。在大一統的形勢下,史地研究有了空前發展,《大一統誌》的編修總結了前代方誌學和地理學的成果,成為我國封建社會後期方誌學和地理學的重要著作。私家史學著述和文獻也十分豐富,保留下來的遠比遼、金要多出許多,而尤以馬端臨、胡三省的史學成果為最。所有這些,足以說明元代史學比之遼、金、西夏有了很大發展。
一、正統之爭與遼、金、宋三史的修訂
在元修遼、金、宋三史時,正統之爭非常激烈。元世祖中統二年(1261年)七月,“初立國史院,王鶚請修遼、金二史。……乞以右丞相史天澤監修國史,左丞相耶律鑄、平章政事王文統監修遼、金史,仍采訪遺事。並從之”[33]。至元元年(1264年),世祖又令王鶚等修遼、金史。至滅宋後,世祖命詞臣通修遼、宋、金三史。[34]此後,仁宗延祐年間、明宗天曆年間皆屢詔修撰,均無甚進展,究其因,“以義例未定,竟不能成”[35]。到順帝至正三年(1343年),詔修遼、金、宋三史,脫脫為都總裁。至是時,“脫脫獨斷曰:‘三國各與正統,各係其年號。’”[36]以此為三史之義例,結束了正統之爭。
正統之爭平息後,三史的纂修迅速展開。為了統一體例,製定了總的編撰凡例:(1)帝紀,各史書法以《史記》、《西漢書》、《新唐書》為準,各國國號,以南、北史為準;(2)各史所載,取其重者為誌;(3)表與誌同;(4)列傳,人臣有大功者,雖父子各傳;餘以類相從,或數人共一傳;三國所書事,有與本朝相關涉者當稟;金宋死節之臣皆合立傳,不需避忌;其餘該載不盡,從總裁官與修史官臨文詳議;(5)疑事傳疑,信事傳信,準《春秋》。[37]在確定義例的同時,元政府組織了強大的寫作班子,以鐵木兒塔實、賀唯一、張起岩、歐陽玄、揭傒斯、呂思誠為《遼史》總裁官,鐵木兒塔實、賀唯一、張起岩、歐陽玄、揭傒斯、李好文、楊宗瑞、王沂為《金史》《宋史》總裁官(其中揭傒斯先死,未任《宋史》總裁官)。為了保證三史的纂修,脫脫還籌措了纂修經費。至正三年四月,三史同時開始纂修,四年三月《遼史》先成,次年十一月《金史》成,五年十月《宋史》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