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兩宋卷 05

第一節 北方各少數民族對宋文化的吸納

北宋建立以後,雖完成了局部統一,但遼、夏、金與宋分立,所以其疆域遠沒有漢唐遼闊。而且社會生產關係落後,以遊牧和狩獵為生的契丹(遼)、黨項(夏)、女真(金)族軍隊屢屢南下騷擾、掠奪。

遼、夏、金的先後南下,給中原地區先進的生產力造成破壞,給那裏的人民帶來深重災難,但同時,他們又受到漢民族文化的衝擊和影響,從而加速了這些北方少數民族從奴隸社會向封建社會過渡,其間,遼、夏、金的某些文化成分也為漢族人民吸納,但更多的是他們對中原地區文化的吸收。

一、遼、宋之間的文化交往

契丹是我國北方的古老民族之一,早在4世紀,我國史書上就有關於契丹曆史的記載。在唐太宗時,突厥衰落下去,契丹與唐朝的交往開始頻繁,在與中原漢族人民接觸中,受到中原先進生產方式的影響,加速了自身的發展。唐末,由於中原地區封建割據,戰亂不已,漢族軍民為躲避戰亂,成群結隊移居到契丹人生活的地方,每次遷移多達幾千人。漢人把先進的生產工具、生產技術帶到了北方,使契丹人民除了畜牧以外,又開始了農業生產,並逐漸學會了鑄造鐵器、栽種桑麻、紡紗織布、建築城邑。到了916年,一個包括多民族的奴隸主政權——契丹政權,終於出現於我國北方,其創始人即曆史上的遼太祖耶律阿保機。阿保機以武力征服了鄰近部族,又不斷南下,俘獲大批漢人,926年吞並了渤海政權,938年幽雲十六州之地又歸入契丹統治,940年遼太宗耶律德光到了南京,947年契丹政權改稱為遼。在中原先進文明的影響下,遼不僅逐漸過渡到了封建社會,在其發展壯大的過程中,也打上了鮮明的宋代文化的烙印。

(一)雙軌政治製度

遼朝統治地區包括今黑龍江、吉林、遼寧、內蒙古自治區以及河北、山西的北部等地,就經濟形態來說,既有先進的封建經濟,也有奴隸主占有製經濟,還有氏族製的殘餘;就生產方式來說,既有北麵大漠的畜牧業,又有南麵平原的農業;就人口成分來說,既有契丹族人,更有大量的中原漢族人。因此,遼太宗明智地采取有效的治理方針,即“官分南北,以國製治契丹,以漢製待漢人”。[1]所謂官分南北,是設南麵官北麵官之意。[2]北麵官多由契丹人擔任,手持指揮棒,身帶堅弓,掌兵機、群牧、選任武官之政;南麵官由漢人充任,著漢服、文質彬彬,掌部族、丁賦、文官選拔之政。北麵官的地位要高於南麵官。南麵官的最高行政機構為三省:中書省、門下省、尚書省。下設六部,州設刺史,縣置縣令,與宋製大體相同,像參知政事、翰林學士、節度使、觀察使、防禦使等南麵官都有。即使北麵官也有類似官職,隻不過稱呼不同。正如《契丹國誌》所雲:“其惕穩,宗正寺也;夷離畢,參知政事也;林牙,翰林學士也;夷離中,刺史也,內外官多仿中國者。”[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