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兩宋卷 05

第一節 門類齊全的官學教育

官學教育在宋代教育中占有顯著的地位。宋代的官學教育有中央官學和地方州縣學之分。北宋初年,承唐末五代幹戈擾攘之餘,無論官學、私學,其製度並不十分完備。到了仁宗以後,曆經改革科舉和教育體製,各級學校才逐步發展起來,製度也開始漸趨完善。

一、中央官學

宋代初年的中央官學主要有國子學、太學、四門學、律學、武學、醫學六所,宋徽宗時期,又一度增設算學、書學、畫學、廣文館、宮學和宗學等諸學。

(一)國子學

宋初設國子監招收七品以上官員的子弟為學生。太宗端拱二年(989年)改國子監為國子學。淳化五年(994年),仍舊為國子監。國子監在宋仁宗慶曆四年(1044年)建太學以前,為最高學府。太學設立成為最高學府後,國子監演變成中央教育管理機構。如果說唐代國子學大體上還是高級門閥官僚的子弟學校,那麽到了宋代國子學便已衍化成了高中級官吏子弟的學校,已喪失其貴胄子弟專門學校的性質。而實際上,伴隨著門閥世風的衰落,北宋初年,在國子學肄業、附讀的學生,又大大突破了入學資格的局限,有不少低級官吏的子弟,甚至寒素子弟也進入國子學聽讀。開寶八年(975年),鑒於國子學中既有“係籍而不至”的掛名生員,又有雖不“係籍”而旁讀的實際生員,對於這種混雜的學生隊伍,朝廷便特許:“其未入於籍而聽習者,或有冠裳之族不居鄉裏,令補監生之闕”。太平興國九年(984年)又明確規定可收錄收補包括低級官吏在內的一切官員子弟“發解”,“不必附監聽讀”便可入學。景德年間(1004—1007年)進一步規定:文、武朝官的嫡親子弟可附國子監“取解”,而“遠鄉六寓京師”的一般舉人,隻要“文藝可稱”,並有同鄉或本地朝廷命官作保,經國子監長官驗實,也準許“附學充貢”。至此,盡管宋代的國子學幾度變化,但其入學者出身品級仍是比一般官學為高。但這些貴胄出身的子弟隻求出身,無意問學,國子學管理鬆弛,加之生員偽濫,其辦學效果可想而知。馬端臨說:“科場罷日,則生統一散歸,講官倚席,雖限以聽學之歲月,而不能強其久留,反以淹滯為困。”[1]國子學、國子監衰敗,從一個方麵反映出世族勢力的衰落,品官地主勢力的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