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兩宋卷 05

第一節 多彩的生活方式

衣食住行是人們最基本的生存生活方式,宋代,尤其是進入北宋中葉以後,隨著社會的繁榮和進步,在人們的消費方式等物質生活領域,出現了許多變化。

一、服飾風格的多樣

北宋建立後,采取了諸多措施加強和完善中央集權製,其中之一就是繼承前代服飾等級製的特點,製訂了一套上自帝王、太子、宗室以及各級品官,下至吏庶道釋等各類服飾製度。按類別來分,可分為品官服飾,一般男子服飾,婦女服飾等。各類服飾在式樣、顏色、用料、附加物諸方麵都有嚴格的規定,以示區別各種人物的不同身份。但是在商品經濟的衝擊下,人們的消費觀念發生了變化,服飾的等級製的某些規定受到了衝擊、破壞,加之民族之間交往的擴大,一些少數民族的服飾也對宋人服飾產生了一些影響,因此宋代的服飾既有等級製的嚴格製約,又有衝破製約的一些傾向。

(一)品官服飾

《大駕鹵簿圖》(局部)(北宋)

到了南宋,服飾大體承襲北宋,有深衣紫衫、涼衫、帽衫、襴衫五種。深衣用白細布做成,衣全四幅,“圓褲方領,曲裙黑緣”,穿時佩有大帶、緇寇、幅巾、黑履,一般為士大夫家冠婚、祭祀、宴居、交際所用;紫衫即軍服,後來在戰事稍解後廢除;涼衫,製同紫衫,以白色料製成。孝宗時,除乘馬道途允許著裝外,其他場合一概禁止,大致涼衫類似凶喪之故。從此以後,涼衫隻能用於凶喪之服;帽衫,即帽以烏紗,衫以皂羅為衣,角帶、係鞵,自成體係。襴衫,圓領大袖,下施橫襴為裳,腰間有辟積,主要為進士、國子生、州縣生的服裝。

(二)一般男子服飾

除官府規定在特殊情況下所穿的服飾外,其在平時或私下場合所穿的服飾以及官員致仕、告老還家,同於一般庶民服裝飾。祭服和冕服,是所有人都要用的,不論貴賤,不過平民在著祭服時不能穿冕服,平民的祭祀活動用一般服飾來代替。宋代雖然對服飾有嚴格的等級規定,但由於人們追求美觀,出現了一些“逾僭”的現象,所以統治階級為了維護封建等級製度,千方百計加以限製。《石林燕語》載:“國朝既以緋紫為章服,故宮品未得服者,雖燕服亦不得用紫……太平興國禁品官綠袍,舉子白襴下不得服紫色衣,至道間弛其禁。舉人聽服皂,公吏、士商、伎術通服皂白。”燕服即私服,即私居在家時所穿的衣服。《文獻通考》中也記載:“今請公吏及士商、技術不係官樂人通服皂白”。以行政命令的手段改變服飾“逾僭”的現象,其目的是:“俾閭閻之卑,不得與尊者同榮;倡優之賤,不得與貴者並麗”[2],嚴格規定一般的男子服飾隻能有黑白二色。至於公吏、士商行人的服飾,限製相當嚴格,《東京夢華錄》中記載:“其賣藥賣卦,皆具冠帶。至於乞丐者,亦有規格。稍似懈怠,眾所不容。其士農工商,諸行百戶,衣裝各有本色,不敢越外。謂如香鋪裹香人,即頂帽披背;質庫掌事,即著皂衫角帶不頂帽之類。街市行人,便認得是何色目。”[3]這說明在宋代的社會生活中,除從衣著上分辨出等級製的特征外,再就是從衣著上表現出行業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