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中國文化通史:清前期卷 08

第一節 修史機構的創設

清前期統治者對本朝曆史非常重視,認為“凡一代之興,必垂一代之史”[1]。因此,從順治朝開始,就有計劃地組織人力,把大臣章奏、皇帝諭示分門別類進行編輯,作為纂修國史之用。順治帝曾提出纂修《清太宗實錄》的原則:“毋浮誇以失實,毋偏執以廢公,毋疏忽以致闕遺,毋怠玩以淹歲月。敬成一代之令典,永作萬年之成憲。”[2]康熙帝即位以後,準備纂修清太祖、太宗、世祖三朝的曆史,為此任命了監修總裁官、副總裁官。他還就開國功臣傳主的先後順序作出諭示,認為應當以事績先後定次第,不宜以功績分次第,避免出現子孫列前的現象。雍正帝即位以後,不僅準備纂修三朝國史,而且準備纂修四朝國史。他諭令有關部門行文八旗,將諸王、貝勒、貝子、公以及文武大臣的冊文、誥敕、碑記、功牌、家傳等詳加查核,匯集成冊,作為纂修國史用。雍正帝還任命大學士鄂爾泰為四朝國史、八旗誌書館總裁官。

翰林院

綜上所述可見,清前期統治者對修國史的確是非常重視的。正因為此,清朝建立後,便設立了修史機構。“翰林院……掌院……掌國史筆翰,備左右顧問。……修實錄、史、誌,充提調、總纂、纂修、協修等官……”[3]

不過應當指出,翰林院不單純是修史機構。康熙帝曾說:“翰林職掌,專事纂修。”[4]“國家設立翰林院衙門,原以儲養人才,嫻習文學,以備顧問編纂之用。”[5]由此可知,修史隻是翰林院職掌的一個方麵。原來,在翰林院中,設有國史館機構,專門掌修國史。“國史館總裁,(特簡,無定員。)掌修國史。清文總校一人。(滿洲侍郎內特簡。)提調,滿洲、(內閣侍讀學士或侍讀派充。)蒙古、(內閣蒙古堂或理藩院員司派充。)漢(翰林院侍讀學士以下官派充。)各二人。總纂,滿洲四人,蒙古二人,漢六人。纂修、協修,無定員。(蒙古由理藩院司官充。滿、漢由編、檢充。)校對,滿、蒙、漢俱各八人。(內閣中書充。)”[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