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清代前期,由於滿族入主中原,漢民族的社會生活發生了明顯的變化。既繼承、保留了漢民族傳統的生活習俗和精神信仰,又吸納了滿人以及其他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在服飾、飲食、安居、交通和節日禮俗等許多方麵都體現出民族融合的特點。此外,清代社會生產力較之前代有很大的發展,物質基礎有一定的提高,為社會生活提供了較為豐富的條件,人們的生活呈現出豐富、多樣化的特點。這些特點,集中反映了清代文化的鮮明個性和演變曆史。下麵從服飾、飲食、居住、交通和社會習俗等方麵加以簡單的描述。
一、華夏衣冠的變遷
我國明代以前的服飾,都是由前一朝代沿襲損益而來,即使是北魏和元代也並沒有作太多的改變,所以說直到明代,漢族的服飾還是量的變化。入清之後,所謂“華夏衣冠”,就有了質的變化。
清朝定都北京後,與遼、金、元不同,基本上廢除了漢裝,改用滿洲的國服。下令“衣冠悉遵本朝製度”[5],強調“本朝冠服,上下有章,等威有辨”[6],另一方麵,鑒於漢族人民的強烈反對,為籠絡漢族士民,又宣布“十從十不從”,即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官從隸不從,老從少不從,儒從而釋道不從,娼從而優伶不從,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國號從而官號不從,役稅從而語言文字不從。這樣,明朝服飾雖然基本上被廢除了,但是,某些方麵又有所保留。
在清代,漢族的服飾形式基本上是依照朝廷規定的製式。滿族在服飾上改革了明朝的寬衣大袖,創造了適合滿族生活需要的衣袖形式——馬蹄袖,也稱箭袖。馬蹄袖因袖口的出手處上長、下短,呈馬蹄形而得名。從皇帝後妃到宗室官員的禮服朝袍、吉服龍袍,以及行服,常服等,都是馬蹄袖。這種服飾與滿族的生活習俗有關。滿族原本生活於寒冷的東北地區,以狩獵、遊牧為主要生活方式,而馬蹄袖正好便於騎射和保暖。長衫、長袍為男子日常衣著,袍服有左右開契的兩開契袍,前後左右開契的四開契袍;順治末年流行短款,長僅及膝,後漸興長款,至踝上。袍服外罩對襟褂,長的叫大褂,短的叫馬褂。馬褂比外褂短,長僅及臍,由滿族兵丁騎射時穿的服裝演化而來。馬褂有長袖、短袖、對襟、大襟、缺襟、琵琶襟等各種樣式。“雍正時服者漸眾,後則無人不服,遊行街市,應接賓客,不煩更衣矣”[7]。長袍馬褂成為清代男子的典型裝束。另外,清代男子的裝束,袍服外罩除了馬褂外還有馬甲。馬甲無袖,短小及臍,四周、襟邊鑲有跳色邊,有對襟、缺襟、大襟、琵琶襟等各種式樣。這種馬甲起初隻在清朝官場中穿著,後流傳到社會上,成為一種時興的裝束。這種融合了滿族服飾特點的服裝也為漢族男子所接受,成為日常服飾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