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2月9日,中共中央第一次法製講座在中南海舉行,江澤民主持講座並發表了重要講話。當天的新聞如此評價這場講座:中南海懷仁堂——黨和國家重要的議事場所,今天成了中央領導同誌學習法律知識的課堂。
江澤民在講座開始前的講話中首次提出“以法治國”。他指出:“建設社會主義法製,實行以法治國,是為了把我們國家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
1996年2月8日下午,中共中央舉行的第三次法製講座,又是一次非同尋常的講座。正是在這一次講座的總結講話中,江澤民把“以法治國”的提法改為“依法治國”,並對依法治國的重大意義進行了全麵深刻的闡述。一個多月後,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製國家”作為一條基本方針,寫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綱要》。
這個時期,除了把“以法治國”改為“依法治國”這樣的一字之變,還有一個重大變化就是從“刀”製到“水”治的變化。“法製”與“法治”曾是理論界爭論的焦點。1996年3月,八屆人大四次會議主要文件用的還是“法製國家”,1997年9月,黨的十五大報告中, “社會主義法製國家”變為“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是中央在起草政治報告時認真研究並廣泛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尤其是法律實務界和法律界專家學者意見後決策的結果。黨的十五大將依法治國正式確定為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
“製”和“治”看起來隻是一字之差,其實是一次偉大的觀念變革,是一個曆史性的進步,表明中國不僅僅要加強法律製度建設,而且要從治國方式上根本拋棄“人治”的傳統。
1999年3月,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會議上,“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治國方略,正式寫入了憲法修正案。從此,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時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