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體論問題:探索馬克思本體論的理論前提
討論馬克思的本體論,無法回避的理論前提是對“本體論”的理解,即:對本體論作何種理解,我們才能夠提出並討論馬克思的本體論?反過來說,對本體論作何種理解,我們又必須拒絕把本體論“塞給”馬克思哲學?從當代中國哲學界特別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界所論爭的問題看,關於本體論的討論主要是從三個不同的層次展開的。
其一,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在一個時期內,哲學界基本上是在直接斷言的意義上論爭“什麽是正確的本體論”或“究竟什麽是馬克思的本體論”。這種論爭隱含和回避了關於“什麽是本體論”的理論前提,直接展開為對何種本體論為“正確”的論爭,由此構成了延續至今的關於“物質本體論”、“實踐本體論”和“社會存在本體論”等各種提法之間的論爭。
其二,在關於“什麽是正確的本體論”的論爭中,逐漸出現了以哲學史為背景的對“什麽是本體論”的反思,由此越來越清晰地凸顯了當代中國哲學界關於本體論問題的三個理論聚焦點:一是如何理解和評價本體論的“原義”(即本體論的“原義是否合理”)的問題;二是這種“原義”的本體論是否具有哲學的普遍性(即本體論的“問題是否普遍”)的問題;三是本體論的“原義”是否發生了曆史演化(即本體論的“引申是否合法”)的問題。對本體論的“原義是否合理”、“問題是否普遍”、“引申是否合法”的不同回答,不僅構成了哲學界“堅持”和“複興”本體論與“拒斥”和“討伐”本體論的論爭,而且直接構成了能否以本體論解釋馬克思哲學的論爭。問題很明顯,如果本體論隻是“西方哲學特有的一種形態”即已經被現代哲學所否棄的理論形態,那麽合乎邏輯的結論不僅否認本體論的“原義”的合理性,不僅否認本體論的“問題”的普遍性,而且也必須否認本體論的“引申”的合法性,因此也就必須否認作為現代哲學的馬克思哲學具有本體論。或者說,如果本體論隻是“西方哲學特有的一種形態”,那麽關於“馬克思的本體論”的討論,就隻能是源於對“馬克思哲學”和“本體論”的雙重“誤解”,並且隻能是造成闡釋“馬克思哲學”和“本體論”的雙重“誤區”。這表明,討論“什麽是本體論”或者追究關於“什麽是正確的本體論”的理論前提,並不僅僅是推進了對“本體論”自身的理解,尤其重要的是,為討論“馬克思的本體論”拓寬了理論視野,深化了理論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