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學校管理的改進與創新

第三節 “愛生學校”的引進與實踐

一、愛生學校產生的背景

“愛生學校”(Child—Friendly School)是20世紀90年代後期聯合國兒童基金會(Uncief)與東亞一些國家開展基礎教育合作實驗項目“Towards Child—Friendly Learning Environments”(直譯為“麵向愛生的學習環境”)所包含的重要內容。根據其項目實施過程中的具體內容,在我國進行這一項目實施的過程中將其譯為“愛生學校”。“愛生學校”項目在泰國、菲律賓等國家的實踐過程中切實促進了兒童權利在學校管理中的落實,推動了孩子高質量學習的獲得和身心健康的發展。在1996—2000年中國和聯合國兒童基金會合作周期的“貧困地區基礎教育和早期兒童關愛”項目中,把創建“愛生學校”作為這一項目實施的重點內容,項目實施的目的旨在推進項目地區的項目學校以學生為本,改革教與學的關係,構建學校、社區、家庭的關係,進而提高學生的學業成績。通過這一項目的實施,對於改善我國貧困地區基礎教育的質量,保持與全國基礎教育的均衡發展,促進基礎教育的課程改革,推進素質教育的實施,起到了借鑒和推動作用。

二、愛生學校的理論基礎

愛生學校是以全納教育為理念,在學校管理中建立相應的製度和途徑尊重兒童的權利,保障兒童權利的實現,進而達到促進學校發展的學校。

愛生學校的實施是以20世紀80年代聯合國通過的《兒童權利公約》中有關兒童權利的原則以及近年來由特殊教育生發而來的、在世界範圍內有著廣泛影響的全納教育的理念為基礎,將其應用於指導基礎教育的學校管理和課堂教學的實際,進而達到促進學校發展的一種理論探索和實踐運動。

愛生學校的學校管理是以兒童權利和全納教育的理念為基礎來實施學校管理。

(一)兒童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