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救國,教育興國,教育強國,是近代以來幾代中國人的願望和夢想。
1949年10月1日,《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文化教育為新民主主義的,即民族的、科學的、大眾的文化教育”的基本方針,對舊中國教育製度實行了“堅決改造”,向工農敞開教育之門。[2]1951年,中央政府政務院公布《關於改革學製的決定》,確立了各級各類學校麵向學齡人口、勞動人民、工農幹部服務的途徑,在實施正規學校教育的同時,開展大規模掃盲和工農幹部文化補習教育。[3]
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以下簡稱《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國家設立並且逐步擴大各種學校和其他文化教育機關,以保證公民享受這種權利。這是新中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保障公民受教育權利。隨著1956年社會主義製度的基本建立,中國開始了加快建立社會主義教育製度的步伐。
到60年代中期,中國教育體係不斷完善,大中小學教育及成人教育初具規模,全日製教育、業餘教育和半工半讀教育共同發展,向各行各業輸送了數以千萬計具備科學文化素質基礎的勞動者和專業技術人才。
但是,1966—1976年的“**”給中國教育帶來嚴重損失,學校教學秩序混亂,教師成為備受打擊的對象,青少年失去正常接受科學文化教育的機會,致使專業技術人才隊伍青黃不接,勞動力素質低下。年輕的共和國與世界之間本來正在縮小的差距,在“**”的十年間又被拉大了。
1978年,是中國現代史上具有重要意義的年份。這一年,中國進入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新時期,整個中國駛入了改革與發展的新航道。中國教育在曆經風雨之後,開始走向一個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