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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

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係為公民受教育權力的基本保障製度,是推進和提升教育公平水平的重要措施。經過多年的努力,中國已經建立了比較完善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係,並進一步從製度立法、資助標準、組織落實、保障水平等方麵不斷完善這一體係。

(一)義務教育學生資助政策與現狀

2005年,《國務院關於深化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製改革的通知》[17]提出對貧困家庭寄宿生補助生活費,資金由地方承擔,補助對象、標準及方式由地方人民政府確定。2007年,中央政府出台基本補助標準:小學生每天2元,全年500元;初中生每天3元,全年750元。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按照50%的比例予以獎勵性補助。2010年,提高補助標準,達到:小學生每天3元,全年750元;初中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2011年,進一步提高補助標準,達到:小學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2010年,中西部有1228萬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享受“一補”,占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寄宿生的47%,占中西部農村義務教育在校生的13%。

(二)普通高中學生資助政策與現狀

2010年9月,財政部、教育部聯合印發了《關於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國家資助製度的意見》[18],從2010年秋季學期起,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安排資金設立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資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標準平均為每生每年1500元,用於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學習和生活費開支。2011年,中央財政共安排普通高中國家助學金預算約45億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的普通高中學生約480萬人,受助人數約占高中在校生總數的20%。

(三)中職學生資助政策與現狀

2007年5月,國務院印發了《關於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係的意見》,決定從2007年秋季學期起,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安排資金,設立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資助全日製中等職業學校在校一、二年級所有農村戶籍、縣鎮非農戶口的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主要用於生活費開支。國家資助兩年,第三年實行工學結合、頂崗實習。2011年,中央財政安排中等職業學校國家助學金中央補助資金預算約78.3億元,資助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約907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