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分析馬克思主義理論遺產的大量哲學著作中,關於馬克思主義對社會暴力及其在曆史過程中的作用的解釋問題,占有顯著地位。可以說,各個哲學流派的代表在這方麵的觀點和意見是非常多元的,對馬克思主義在這個問題上的真正立場的理解和評價也各不相同。
在對馬克思主義暴力理論的解釋中可以劃分出兩種基本傾向,它們具有直接對立和互相排斥的性質。第一種傾向把馬克思主義描繪成這樣一種學說,它讚美暴力,把暴力作為決定曆史進程的主要動力和創造性因素。按照這種理解,暴力是具有必然規律性和曆史必要性的現象,是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任何政權形式和社會組織都內在固有的。在這種情況下,暴力是革命運動的目的本身,是階級鬥爭和維護政權以及達到一定目的的、得到先驗證明的手段。顯然,在這樣的語境中,馬克思主義仿佛是一種反人道的、反道德的學說,是與民主價值和全人類道德規範不相容的。這樣的解釋是馬克思主義的公開反對者所具有的,他們把馬克思主義看作是以“暴力否定”現有一切的政治的最初源泉。
第二種傾向是,企圖通過把原本馬克思主義的個別原理絕對化和庸俗化,通過對這些原理的不夠科學的粗俗解釋,運用馬克思主義遺產來證明,各種極端主義、恐怖主義政治和大規模鎮壓,即便在沒有客觀必要性的情況下也是正確的。僅從暫時的革命需要和當下政治適宜性出發來看待馬克思主義,試圖援引馬克思主義來證明,隻要為了普遍進步和自由的“最高目的”就可以不加限製地運用暴力——這種庸俗化的、狹隘的觀點和意向是現代某些為“人民幸福”而戰的戰士所具有的。他們把暴力看作是改變社會製度的唯一可能和有效的手段,宣揚強行“輸出革命”的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