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我們的刊物上屢次出現對下述論斷的懷疑,即馬克思是個社會哲學家,有自己的獲得展開觀念,這在哲學知識這個領域裏實現了真正變革。如果這些懷疑是合理的,那麽今天就沒有任何理由來談論作為社會哲學家的馬克思的現實意義。馬克思完全屬於19世紀,並已隨19世紀成為曆史。在這種情況下,人們通常都會把從資本主義向社會主義(現在未實現)形態的過渡作為最具“標誌性的”論據。
很難直接否定這個有力的論據。但是,通常人們把這個論據與馬克思關於社會的其他說法人為地割裂開了,無疑,這些說法構成了馬克思完整的社會哲學觀念。因此,關於馬克思的爭論就從科學理論層麵轉向了意識形態層麵,常常也轉向具體的政治層麵。
馬克思還勾勒出了對待理解社會哲學與關於社會的全部具體科學之間的相互聯係的一般立場。社會哲學知識不僅從社會發展的曆史軌跡的角度,而且從社會運行機製的角度為社會學問題的視域範圍及其對象範圍設定了界限。同時,社會哲學構造自身也以某些價值前提為基礎,或準確些說,把它們有機地包含在自身之中。人的生活和活動以及他在世界上的使命都在這些前提中獲得確立。
馬克思的出發點是,必須解放勞動的人(從事物質生產的人)。而通過這種解放,把每個人從剝削、壓迫、統治和強製下解放出來,從一切形式的歧視和異化中解放出來,從而使他得到全麵、和諧的發展,成為一個自由的和有創造能力的人。馬克思特別關注要消除摧殘人的社會分工。馬克思認為,未來的無階級社會宣布“肯定的人道主義”原則為自己存在的最高目的。
換言之,馬克思力求為一定類型的社會實踐提供社會哲學的論證。馬克思認為,沒有獲得人類存在的非常具體的(由實踐類型引起和發展起來的)條件和發展前景這樣的哲學方針,就沒有,也不可能有真正的關於社會的科學。馬克思讚同理論和實踐的不可分割的統一,並認為,這種統一意味著社會實踐的每一步(無論在對自然界的物質改造作用方麵,還是在社會關係改變方麵)都應該與人類存在的條件和發展前景一致。各門具體社會科學構成為一定實踐類型“服務”的完整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