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西方美學史(第1卷):古希臘羅馬美學

第五節 文藝和創作03

亞裏士多德隻是在一定限度上承認迷狂的:“具有幾分迷狂”,繆靈珠的譯解(“或帶幾分瘋狂”)和拜沃特的譯解(“with a touch of madness”,“帶有點迷狂”)也是這樣。法伊夫的譯解則加重了這種迷狂的分量,譯解為“a madman”(“迷狂者”、“瘋子”),並對這個瘋子的創作心理譯解為“inspired”(“受靈感鼓舞”),則顯然將“迷狂”和“靈感”相聯係起來,幾乎接近於用柏拉圖的理解去譯解亞裏士多德。

羅念生根據厄爾斯的希臘語校訂本,另行提出與上述譯者們截然不同的譯解。在肯定人們都容易發生某種情感的天然傾向(“人們都具有同樣的天然傾向”)的前提下,將亞裏士多德這段話的最後關鍵性的那句話譯解為,亞裏士多德隻肯定:“詩的藝術……毋寧說是有天才人的事業……後者很靈敏”,即把詩歌的創作完全歸結為是“天才”,天才的具體內涵是“靈敏”,隻有這樣的天才“才能激起人們的忿怒和憂鬱”。從根本上排斥了詩的藝術與“迷狂”(“瘋狂”)的聯係。他並對根據厄爾斯的校訂而來的譯解,作出了自己的理解:“亞裏士多德認為瘋狂的詩人不正常,不善於挑選表示不同情感的語言方式,唯有天才的詩人才善於挑選這些方式。”並將“很靈敏”(原文作“適應性很強”)理解為:“意即能跟隨情況的變化、情感的轉變,挑選適當的語言方式。”也就是將亞裏士多德提出的詩的藝術,僅僅歸結為“挑選適當的語言方式”問題。當然,語言作為手段(媒介)是構成悲劇的六大成分之一,是很重要的,但是其中作為模仿再現對象的性格、情節、思想則是更其重要得多。而且亞裏士多德這裏所討論的作為模仿再現的詩的藝術的創作,是指整個詩的藝術的創作所需要的全部才華,不僅僅在於詩言方麵的才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