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歐戰前後:國人的現代性反省

一、中華民族精神內涵的概括

“民族精神”一詞,肇端於18世紀文化民族主義思潮日漸高漲的德意誌。它指一個民族因曆史文化諸因素形成的共同精神或秉賦。被認為是“‘文化民族主義’直接的啟迪者”的德意誌學者赫而德,也是“民族精神”(VOLKSGEIST)意理的始作俑者。美國學者艾愷說:“在赫得(即赫而德——引者)的思想上我們首次遇到了幾乎所有文化民族主義意理——無論東方或西方——所共有的中心概念:‘國民精神’(spirit of the people),德文為‘Volksgeist’”。赫得以為,“不同種族首先由於地理氣候的特點開始分化,其後各自建立了不同的語言、文學、風習等等;乃至於保有了個別的‘民族魂’。”[1]英國哲學家羅素也指出:在18、19世紀的歐洲,隨著民族國家的成長,各國維護民族精神的觀念愈加自覺。特別是地處文化周邊的國家,更強調吸納外來文化必須接受本土精神的整合,建立國魂維護民族的獨立與尊嚴。這種觀念被概括為“一個民族、一個國家、一個國魂”的原則,尤其在日耳曼民族中被發揮得淋漓盡致,成為歐洲浪漫主義運動的總原則。[2]從赫而德到費希特,德意誌知識分子對“民族精神”的深刻闡發,不僅為實現德意誌國家的統一奠定了思想基礎,而且也為其後東西方的民族主義運動打上了自己的烙印。

“民族精神”一詞傳入中國,固然最早始於1904年留日學生刊物《江蘇》雜誌上發表的《民族精神論》一文,但是,迄20世紀初,很少為人使用,時人更多的是使用“中國魂”、“國魂”、“國性”等詞,以指稱民族精神。因之,從嚴格意義上說,1899年梁啟超發表的《中國魂安在乎》一文,當屬國人最早揭出弘揚與培育民族精神,這一重大時代課題的文字。他在是文中寫道:

日本人之恒言,有所謂日本魂者,有所謂武士道者,又曰日本魂者何,武士道是也。日本之所以能立國維新,果以是也。吾因之以求我所謂中國魂者,皇皇然大索之於四百餘州,而杳不可得。籲嗟乎傷哉!天下豈有無魂之國哉!吾為此懼,……今日所最要者,則製造中國魂是也。中國魂者何?兵魂是也。有有魂之兵,斯為有魂之國。夫所謂愛國心與自愛心者,則兵之魂也。而將欲製造之,則不可無其藥料與其機器。人民以國家為己之國家,則製造國魂之藥料也,使國家成為人民之國家,則製造國魂之機器也。[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