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代中國,民族主義思潮持續高漲是一引人注目的曆史現象。“民族”、“民族主義”、“愛國”、“民族精神”、“中華民族”等概念,顯然構成了其中最基本的話語係統。耐人尋味的是,這些概念分別都是由梁啟超先後第一個提出來的。[1]這說明了梁啟超對於民族主義問題的充分自覺和思考的係統性。考察在梁啟超民族主義的理路中,“民族主義”、“愛國”、“民族精神”三個重要概念的內在邏輯關係,對於進一步理解他的中華民族精神論,是十分必要的。
梁啟超說:“民族主義者何?各地同種族、同語言、同宗教、同習俗之人,相視如同胞,務獨立自治,組織完備之政府,以謀公益而禦他族是也。”民族主義不僅以建立現代的國家為中心,說到底,是一種固結同族,“以謀公益而禦他族”的思想主張和價值取向。梁啟超強調,民族主義是一個民族走向成熟必經的曆史過程,但它又非是無源之水、無本之木,而植根於一個民族的民族精神。他說,國有與立,“皆有一種獨立之精神”即民族精神,“斯實民族主義之根柢源泉也”。[2]民族主義與民族精神一脈相承,但民族主義的高漲定然反轉來促進民族精神的高揚。因為民族主義不僅是催生民族國家的原動力,而且,“此主義既行,於是各民族鹹汲汲然務養其特性,發揮而光大之。自風俗、習慣、法律、文學、美術,皆自尊其本族所固有,而與他族相競爭”。[3]他還借重伯倫知理的話說:“民族之立國,……必須盡吸納其本族中所固有之精神勢力而統一之於國家。”[4]梁啟超晚年回想往事,仍這樣說:近世中國衰敗,“恰好碰著歐洲也是民族主義最昌的進代了,他們的學說給我們極大的激刺,所以多年來,磅礴鬱積的民族精神,盡情發露,……”這即是說,建立現代的民族國家必然要重視弘揚本民族的民族精神。所以,依此,梁啟超時常將這兩個概念混同使用。例如,1902年,他致書乃師康有為主張排滿,說:“今日民族主義最發達之時代,非有此精神,決不能立國,弟子誓焦舌禿筆以倡之,決不能棄之去者也。而所以喚起民族精神者,勢不得不攻滿洲。”[5]不難看出,這裏是將“民族精神”與“民族主義”兩概念,等量齊觀。又如,1921年,梁啟超撰《辛亥革命之意義與十年雙十節之樂觀》,高度評價辛亥革命的意義在於促進了現代中國人的自覺。其中“第一,覺得凡不是中國人都沒有權來管中國的事”。他說,這“叫做民族精神的自覺。”[6]但第二年在《五十年中國進化概論》中,卻又稱這“是民族建國的精神”,[7]也說明了這一點。同時,如前所述,梁啟超強調民族精神的核心是愛國,但他又說民族主義是為了“不使他族侵我之自由”,[8]而“外國侵淩,壓迫已甚,喚起人民的愛國心”,[9]足見在他的心目中,愛國同樣也是民族主義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