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盧梭

二、自然教育的基本原理

盧梭的教育思想,集中體現在他的教育名著《愛彌兒》中,我們對他教育思想的介紹,也主要以愛彌兒中的線索為主。不過,早在1740年,盧梭擔任家庭教師期間,就已經開始了對於教育問題的思考,此後一直不曾間斷。在《關於德·馬布裏先生的公子的教育問題的備忘錄》(1740年)、《關於聖瑪麗先生的教育的計劃》(1740年)、《納爾西斯序言(1752年)》、《論政治經濟學》(1755年)、《就戲劇問題致達朗貝爾的信》(1758年)、《新愛洛伊絲》(1761年)、《論波蘭政府》(1772年)等著作中,也都有所論及。

在《愛彌兒》的前言中,盧梭寫道:“它開始是為了使一位善於思考的賢良的母親看了高興而寫”,他認為,“盡管有許多的人著書立說,其目的,據說,完全是為了有益人類,然而在所有一切有益人類的事業中,首要的一件,即教育人的事業,卻被人忽視了”②。雖然自己的見解不一定好,但是如果能夠起到拋磚引玉的作用,那也就足夠了。他還說,很早以來就有人在大聲反對這種舊有的教育方法,可是從來沒有人準備提出一套更好的來。我們這個時代的文學和科學,傾向於破壞的成分多,傾向於建設的成分少。

所以,在洛克的著作問世之後,一直沒有人談論過,而他願意首先在這方麵作出一些嚐試。

1.自然教育的原則

在《愛彌兒》一開始,盧梭首先談到了他關於教育的一些基本看法。

在盧梭看來,人所受的教育,來源不外乎三種,或“受之於自然”,或“受之於人”,或“受之於事物”。他認為,我們身體器官和機能的內在發育,是天性的教育;我們通過努力來促成這種教育,是人為的教育。我們由環境經驗所獲得的則是事物的教育。他認為,這三種教育如果一致的話,對人的成長是非常好的,否則就會使人陷入矛盾和衝突之中。他又說,在這三種不同的教育中,天性的教育是完全不能由我們決定的;事物的教育隻在某些方麵能夠為我們所決定;隻有人為的教育才是我們能夠真正加以控製的。因此,為使這三種教育配合協調,“人為”的教育和“事物”的教育必須以“天性”教育為主軸,圍繞著它旋轉。我們要永遠以本能作為教育的指引。於是,教育要順應自然,就成為盧梭教育思想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