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世界著名教育思想家盧梭

一、嬰兒期的保育

盧梭把0—2歲看做人生的第一個階段:嬰兒期。在他看來,新生嬰兒天性柔弱,但也正是因為這種柔弱,反而蘊涵了發展的無限可能性。他說,“假如一個孩子生下來的時候就具有成人的身材和體力,假如他出生的時候,比方說,就從母腹中帶來了種種的裝備……那麽,這個小大人將是一個十足的傻瓜”①。根據他的自然教育的原則,盧梭認為,在養育嬰兒的時候,必須堅持以下四條原則:第一,必須讓孩子使用大自然賦予他們的一切力量;第二,必須對孩子身體的一切需要予以幫助,以彌補他們的不足;第三,在幫助孩子時一定要對真正的需要和毫無道理的欲望進行區分;第四,通過仔細研究他們的語言和動作來了解他們的自然欲望。而這四條原則的核心,則是要給孩子以真正的自由和幫助,但不能讓他們養成駕馭他人的思想,讓他們自己多動手,少要別人替他們做事。因此,他主張:對嬰兒期的養育環境、嬰兒的保姆和教師,都應該認真地挑選;對嬰兒的飲食、衣著、活動、身體健康、習慣養成、語言發展都應該給予極大的關注。他提出這一時期教育的重點是身體的養育和鍛煉,使兒童學說話、學吃東西、學走路,盡早讓他們自由地支配身體,自己控製自己,並養成一定的習慣,從而為以後的教育和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為此,他論述了父母的責任,即如何為孩子選擇一個合適的環境、挑選一位合格的教師、照顧孩子的飲食、讓孩子自由地活動並發展他們的語言等。

1.父母的責任

“我們的教育是同我們的生命一起開始的”①。因此,父母就是我們的第一任教師。但是,在盧梭所生活的法國,母親輕視他們撫養孩子的責任,不願意哺育自己的嬰兒,而把他們交給了雇用的保姆,所以,盧梭也說,“我們的第一個教師便是我們的保姆”②。在《愛彌兒》中,盧梭非常強調父母、特別是母親在孩子成長和教育中的作用。他從正反兩個方麵進行了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