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票據法學

總序

為了適應經濟全球化和教育通識化的潮流,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緊密依托中央財經大學財經、管理學科的優勢、學術資源,以及和金融界、法律界的緊密聯係,堅持法學和經濟學、管理學相結合,理論和實務相貫通,努力造就一批在學術界、教育界具有較大影響力並具有國際化思維觀念的教師隊伍,致力於培養通法律、懂經濟、國際化、複合型的高級應用型人才。法學院的發展目標是:以地處首都的區位優勢和財經法學的品牌定位,在已將法學院建成學界和社會認可的優秀法學院的基礎上,力爭在不久的將來將法學院建設成學科特色及優勢突出的一流法學院,並在國際上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國務院學位委員會2007—2009年全國法學一級學科整體水平評估中,法學院位居全國第19名,在教育部2010年批準的專業學位教育綜合改革試點院校中,法學院位列全國19個法律院校之中,是國內發展最快的法學院之一。法學與經濟學、管理學構成了中央財經大學的三大主體學科。

大學是進行專業化教育的社區,是促進知識進步、提升人文素質的場所,是培養引領未來社會發展的領袖或精英人才的基地。中西法學教育的實踐表明,法學既是一門理論科學,也是一門實踐科學,兩者不可偏廢。法學院是集教師、學生等才智之士在一起的搖籃。德國著名法學家拉德布魯赫指出:“法學對人的智識樂於提供也許是最好的科學思維技巧的訓練。”法學教育的終極目的應當是:受過法學訓練的人,大可經邦濟民,匡扶社會公平正義,小可幫助他人乃至自己維護權益、解決糾紛。法學院學生不僅是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後備軍,同時也是社會管理人才的後備軍。因此,法學教育和法律人才培養,在整個高等教育體係中占有獨特而重要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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