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票據法學

第三節 票據塗銷

一、票據塗銷的概念

票據塗銷,是指行為人采用某些方法,塗抹或者消除票據上簽名或其他記載事項的行為。根據塗銷人權限的不同,票據塗銷可以分為有塗銷權的人進行的塗銷和無塗銷權的人進行的塗銷。有塗銷權的人進行的塗銷又可以分為故意塗銷與非故意塗銷。

有塗銷權的人主要是指票據權利人和持票人。故意塗銷主要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對票據上記載事項進行塗銷或者更改;第二種,對票據上無意義的記載事項進行消除。有塗銷權的人在這兩種情況下進行的塗銷,是塗銷人的真實意思表示,是法律所允許的,對票據上的權利義務關係產生相應的效果。塗銷人非故意的塗銷,不是塗銷人真實的意思表示,其塗銷無效。

無塗銷權的人對票據上記載事項的塗銷,不論其主觀有無故意,都對票據上的記載事項不發生任何影響。

我國《票據法》沒有關於票據塗銷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