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我剛做媽媽時,在一本教育孩子的書上,曾經看到這樣一個故事:美國的湯姆先生有一個兒子,從小以弄壞玩具而出名。有一次湯姆先生帶5歲的兒子去參加一個宴會,兒子得到的禮物是一輛玩具汽車。整個晚上那孩子都把汽車捧在手上玩,他的父母親感到很驚奇,因為到宴會結束,兒子手裏的玩具汽車竟然是完整的,這可真是破天荒的事!湯姆夫婦要回家,臨走讓孩子向宴會的主人告別,隻見那小家夥還在埋頭擺弄那輛小汽車,並不知所措地問:“叔叔,怎麽才能把它拆開啊?”湯姆先生恍然大悟,很得意地對他的朋友說:“喬治,告訴我兒子,讓他拆開那輛汽車。”
當時我很佩服那位湯姆先生,他讓孩子在“破壞”中明白一些道理,是一種切實有效的好方法。當年,我在對兒子的教育中,學習湯姆先生的技巧,甚至有意識地引導他搞一些“破壞”,比如,我會把將要廢棄的鍾表、收音機給孩子,讓他拆開看看表為什麽會轉,收音機為什麽會出聲。我的兒子小時候“破壞性”非常強,有一段時期,兒子“破壞”的對象就是書,當時他爸爸最寶貝的就是他的書,兒子破壞他保護,我們從來沒有嗬斥教訓他,因為我們覺得那是幼小的孩子對書感興趣。他最喜歡小汽車,可他也最喜歡砸玩具汽車,我們有意識地讓他在對玩具的破壞性拆卸中,鍛煉他的動手能力,滿足他的好奇心,鼓勵他的探索精神。很多大人嫌孩子房間搞亂了、東西砸壞了,我覺得一件髒衣服、一個摔壞的玩具,和影響孩子一生的探究學習精神、和孩子的動手能力相比算什麽?現在我兒子喜歡鼓搗修理東西,修電視、電腦、冰箱……他在大學學生物科學,做實驗、弄儀器,他覺得得心應手,應該也得益於幼時我們對他“破壞”行為的“縱容”。不過我是在一定範圍內的“縱容”,比如給他限定“破壞”的一小塊區域、對象,這樣既滿足孩子,又避免家裏亂得一團糟,也不至於使一些貴重物品成為孩子手下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