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法蘭西風格:大革命的政治文化(增補版)

一、群眾現象的基本特征

似乎自古斯塔夫·勒邦開創了群眾心理研究以來,人們便明白了必須把作為一種政治文化現象的“群眾”同簡單的、不自覺的人群區分開來的道理。後者是人們的一種隨意性的聚合(如在公園散步的人群),前者則具有明確的目的性。隻有當人們帶有某一共同的目的,並且認識到必須依靠集體的力量——或是通過集體的行動,或是通過簡單的聚集——去達到這一目的的時候,才有可能出現群眾。如節日的群眾,劇院的觀眾,惶恐的群眾,鬧事的群眾,都是這樣產生的。

在大革命中奮起保衛革命並推動革命前進的“革命群眾”,就是這種有目的的群眾,屬於“鬧事的群眾”一類。在不少場合下,它的出現的確是精英分子們有意識地動員的結果(盡管並非總是如此)。空前艱巨的偉大革命,曾使革命資產階級特別倚重人民大眾的支持。然而,這裏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種“革命群眾”,遠不是大革命中群眾現象的全部,因為在此之外,還存在著迫於生計問題而行動的“群眾”(如衝擊食品雜貨鋪、哄搶肥皂船、強行實施“民眾限價”的人們),存在著為強烈的獲取土地的願望所驅使的“群眾”(如在“大恐慌”的日子裏成群結隊攻打領主莊園的農民)。這些群眾現象往往並不是當時的革命精英們所願意看到的,事實上他們總是竭力控製、鎮壓這些鬧事的群眾,因而這種“群眾”和資產階級有意動員起來的那種“革命群眾”是有一定差距的;最重要的是(這一點以往很少為人們所注意),在革命陣營的直接對立麵,還確確實實地出現過一種反對革命的“群眾”,那就是各地由革命政府的某些政策激起的、受到王黨貴族分子利用的地方民眾叛亂,以及在熱月反動時期活躍於巴黎街頭的“金色青年”團夥。甚至大革命的對象都曾做過群眾工作、訴諸過群眾的支持,甚至大革命的群眾現象都出現了“左”和“右”的分野,這些情況無疑也在證實著(或者說強化著)群眾現象在革命政治文化中的突出地位和普遍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