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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單項選擇題

1.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對企業破產案件實施管轄權的法院是( )。

A.債務人住所地法院 B.債權人住所地法院

C.企業破產財產所在地法院 D.債權人和債務人協議選擇的法院

2.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債權申報期限自人民法院發布受理破產申請公告之日起計算( )。

A.最短不得少於10日,最長不得超過1個月

B.最短不得少於15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C.最短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3個月

D.最短不得少於30日,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

3.債權人會議的決議:某破產企業有10位債權人,債權總額為1 200萬元,其中債權人甲、乙的債權額為300萬元,有破產企業的房產做抵押,債權人甲、乙未放棄優先受償權。債權人會議擬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10位債權人出席參加了債權人會議,債權人甲、乙未參加表決。根據企業破產法律製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不能通過破產財產分配方案的是( )。

A.有6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600萬元

B.有6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800萬元

C.有5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450萬元

D.有4位債權人同意,其代表的債權額為600萬元

4.下列關於債權人會議的說法中,符合《企業破產法》規定的有( )。

A.債權人會議由申報債權的債權人組成

B.凡是債權人會議的成員,都享有出席會議和對會議所議事項進行表決的權利

C.債權尚未確定的債權人,不得出席債權人會議

D.對債務人的特定財產享有擔保權的債權人,不享有表決權

5.某破產企業有12位債權人,債權總額為1 500萬元。其中債權人甲、乙的債權額為500萬元,由破產企業的房產做抵押,現債權人會議討論通過破產財產的分配方案。下列( )情形不能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