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則是進行道德教育必須遵守的基本要求,在尼采的道德教育觀念中,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則包括生命原則、自然原則、解放原則和贈予原則等。
(一)生命原則
道德教育在決定為什麽教、教什麽以及怎樣教時,必須符合生命原則,即必須符合肯定生命、彰顯生命特征的原則。在尼采那裏,生命、存在、權力、意誌、權力意誌等概念幾乎具有相同的內涵,很難嚴格區分。他認為,生命本身就是存在,就是權力意誌。“‘存在’——除‘生命’外,我們沒有其他關於‘存在’的觀念——某種死亡的東西又如何能夠‘存在’呢?”[[德]尼采.權力意誌[M].孫周興譯.北京:商務印書館,2008.180.]因此,在道德教育中堅持生命原則,實際上就是堅持權力原則、意誌原則或者權力意誌原則。換句話說,符合生命原則的道德教育就應該是增長權力意誌的道德教育,就應該是提高生命力的道德教育。
在道德教育中堅持生命原則,應該提倡主人道德,反對奴隸道德。審視人類道德譜係及其發展過程,尼采發現了兩種截然不同、涇渭分明的基本道德類型:主人道德和奴隸道德。在尼采看來,道德價值的區別或者產生於統治等級,或者產生於被統治等級、奴隸和諸侍從。出自統治等級的道德價值體係稱為主人道德,而出自被統治等級的道德價值體係稱為奴隸道德。
主人道德是高貴者對自己高貴的、驕傲的人格特征的一種自我認識,一種洋洋得意的自吹自擂。在主人道德那裏,“好”和“壞”的對立實際上就是“高貴”和“下賤”的對立。這種道德典型特征包括老奸巨猾、口蜜腹劍、到處樹敵等。它崇尚自信、自傲,徹底仇恨並冷嘲熱諷地對待“大公無私”,冷酷無情地藐視和警惕同情和“熱心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