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是可學的,但幾乎不可教。所謂語文是可學的,是說語文最好由學生自己整體閱讀、整體感受。教師的作用隻在於推薦值得閱讀的文章和引發學生對文章閱讀的興趣,讓學生產生閱讀的**。所謂語文幾乎不可教,是說語文教學一旦顯示為對文章的寫作技巧的分析(段落大意、精彩詞語、人物塑造、心理描寫技巧,等等),就粗魯地切斷了文章的血脈。但是,在中國語文教學的現實情境中,語文老師又不得不把大量的時間用於文章寫作技巧的分析和練習。可以選擇的辦法是:在課堂教學之外,家長引導孩子把重點轉移到大量閱讀、海量閱讀。讓孩子在閱讀中心領神會、切己體察。家長的主要責任不在於講解,而在於推動孩子自學語文。
具體而言,有效的語文學習往往顯示為三個特點:一是課外自學。語文出色的學生很少來自“上課認真聽講”,更多來自學生課外的大量閱讀。二是整體學習。語文出色的學生很少緣於課堂教學中的細讀、精讀,更多的是課外的“好讀書,不求甚解”的整體泛讀。三是有主見的學習。語文出色的學生不僅大量閱讀,而且大量寫作,以寫帶讀。這樣看來,語文教學的變革需要教師謹慎地麵對三個關係:一是教師講授和學生自學的關係;二是“精讀”和“泛讀”的關係;三是閱讀與寫作的關係。
1.語文好的學生,得益於課外看書
有效的語文學習可能受教師的啟發,比如,教師的視野開闊,縱橫捭闔、口若懸河、滔滔不絕的精彩講課對孩子的語文學習多少是有幫助的,但是,無論教師的課堂講授多麽精彩,真實有效的語文學習主要表現為課外自學。語文教學專家呂叔湘的說法是:“10年的時間,2700多課時,用來學本國語文,卻是大多數不過關,豈非咄咄怪事……少數語文水平較好的學生,你要問他的經驗,異口同聲說是得益於課外看書。”[1]另一位語文教學專家葉聖陶的說法是:口耳授受本來是人與人交際的通常渠道之一,教師教學生也是人與人交際,“講”當然是必要的。問題可能在如何看待“講”和怎麽“講”。教師教任何功課(不限於語文),“講”都是為了達到用不著“講”。換個說法,“教”都是為了達到用不著“教”。[2]後來葉聖陶提出一條“教育隱喻”,他認為學生的學習就像小孩學走路,教師的教就是扶持小孩走路:“扶孩走路,雖小心扶持,而時時不忘放手也。我近來常以一語語人,凡為教,目的在達到不需要教”;要改變“教師滔滔講說,學生默默聆受”的現象;“嚐謂教師教各種學科,其最終目的在達到不複需教,而學生自為研索,自求解決。故教師之為教,不在全盤授予,而在相機誘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