順治一朝,戎馬倥傯,未遑文治,有關文化政策草創未備,基本上是一個沿襲明代舊製的格局。康熙初葉,南明殘餘掃**殆盡,清廷統治趨於鞏固。聖祖親政之後,隨著經濟的逐漸恢複,文化建設亦相應加強,各種基本國策隨之確定下來。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後,三藩亂平,台灣回歸,清初曆史進入一個相對穩定的發展時期。伴隨清廷文化政策的調整,學術文化事業蒸蒸日上,臻於繁榮。
清初的文化政策,可以大致歸納為如下幾個方麵。
第一,民族高壓政策的確定。
作為上層建築的文化政策,一方麵它必然要受到所由以形成的經濟基礎的製約,從而打上鮮明的時代印記;另一方麵各種具體政策的製定,又無不為統治者的根本利益所左右,成為維護其統治的重要手段。滿洲貴族所建立的清王朝,雖然形式上是所謂“滿漢一體”的政權體製,但是以滿洲貴族為核心才是這一政權的實質所在。這樣的政權實質,就決定了滿洲貴族對廣袤國土上的眾多漢民族和其他少數民族的強製統治。反映在文化政策上,便是民族高壓政策的施行。由順治初葉開始,以武力為後盾,漸次向全國推行的剃發易服,構成了民族高壓政策的基本內容。這一政策的強製推行,其結果,一是直接導發江南人民可歌可泣的反剃發鬥爭,促成明末農民起義軍餘部同南明政權的聯合,並以之為主力,與清廷展開長達十餘年的大規模軍事對抗。其二,則是它在民族心理上造成的隔閡,曆二百數十年而不能平複,從而在一代曆史中時隱時顯,成為長期潛在的一個嚴重不穩定因素。
嚴酷的封建文化專製,禁閼思想,摧殘人才,成為一時學術發展的嚴重障礙。
第二,科舉取士製度的恢複。
科舉取士,自隋唐以來,曆代相沿,既成為封建國家的掄材大典,也是文化建設的一項基本國策。明末,戰亂頻仍,滅亡在即,科舉考試已無從正常舉行。順治元年(1644年),清廷入主中原。十月,世祖頒即位詔於天下,明令仍前朝舊製,“會試,定於辰、戌、醜、未年;各直省鄉試,定於子、午、卯、酉年”[3],從而恢複了一度中斷的科舉取士製度。順治二年五月,南明弘光政權滅亡,清廷從科臣龔鼎孳、學臣高去奢請,命南京鄉試於同年十月舉行。七月,浙江總督張存仁疏請“速遣提學,開科取士”,以消弭士子“從逆之念”。[4]於是鄉試推及浙江。翌年二月,首屆會試在北京舉行,經三月殿試,傅以漸成為清代曆史上的第一名狀元。同年八月,為羅致人才,穩定統治,清廷下令複舉鄉試,來年二月再行會試。於是繼傅以漸之後,呂宮成為新興王朝的第二名狀元。後來,傅、呂二人均官至大學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