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教師對教育科研工作不理解,他們認為,好教師是“做”出來的,是“說”出來的,哪是“寫”出來的?為什麽總是要逼著教師搞研究?那麽,“做”“說”與“寫”是什麽樣的關係呢?
“做”和“說”帶有較多即時的、隨意的、感性的成分,它不能使我們從當下、具體、零散的事實中“抽離”出來,進行反複、持續的“深思熟慮”,因而難以很好地達到“澄清”和“認識”的目的。一些優秀教師在“說”的時候口若懸河,一旦請他把發言“寫”成文章,往往覺得困難。表麵上看是“文筆不行”,實則是認識和思考還不夠清晰、成熟、深刻。寫作,可幫助我們將隨意的做法和散亂的思緒條理化、係統化,在描述現象與解釋意義、感性認識與理性認識、實踐行為與思想理念之間找到聯結點。可以這樣說,隻有當動筆“寫”的時候,人的深層次思維才真正開始。關於教師要不要做研究的問題,錢偉長先生有一段話說得很透徹:“你不上課,就不是老師;你不搞科研,就不是好老師。教學是必要的要求,不是充分的要求,充分的要求是科研。科研反映你對本學科清楚不清楚。教學沒有科研作為底子,就是一個沒有觀點的教育,沒有靈魂的教育。”[1]
一、教育科研是提高教學質量的重要保障
顧明遠先生將教師分為4個類型:深入深出、深入淺出、淺入深出、淺入淺出。這4個類型中,最高境界當為深入淺出。若此,就必須對教育教學有研究,通過研究吃透教材中知識的關鍵點、問題的興趣點、文本的疑難點、思維的發散點、內容的矛盾點、認知的模糊點。這樣,才能深入淺出、通俗易懂地教給學生。沒有研究便隻有照本宣科,人雲亦雲,甚至將一個很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淺入深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