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所要講的內容可能使你們驚奇。我即將講的是自從宗教改革以來的一切神學家中最為成功的一位神學家,即馬克思。我將把他作為一位神學家來加以考察。我將要向你們說明,如果不講馬克思就不可能了解大部分19世紀和整個20世紀的曆史。如果你隻作為一位政治領袖來考察馬克思,或者作為偉大的經濟學家(他也是經濟學家),或者作為一位偉大的社會學家(他甚至更是社會學學者),那麽你就不能對在20世紀轉變了整個世界,克服了將近半個世界的力量的來源有所了解。由於他說的話在很大程度上與使人類發生的分裂相聯係這個事實,馬克思如何可能被認為是一位神學家呢?在原來的馬克思和現在在俄羅斯和中國所進行的事業也有一種深刻的裂縫,雖然他的著作的曆史結果表現在這些國家中。
一、資產階級激進派
在馬克思開始他的事業時,有一群人我們可以稱之為自由的激進派。以資產階級社會的自律原則為基礎,一個資產階級激進派發展起來了。有一位你們至少知道他的名字的人,叫做施蒂納(Max Stirner,1806—1856),他寫了一本書,叫做《唯一者及其所有物》(The Individual and His Right)。在這本非常激進的書中,他企圖取消包括啟蒙運動在內的、傳統社會加諸人們的、支配一切的規範。他與基爾克果非常相似,把個人作為中心,但他與基爾克果不同的,是他的個人與上帝沒有任何關係,而隻是與他自己有關係,因此就沒有任何規範。這是產生馬克思的批判的許多問題之一。由於這一理由,我必須在這裏提到施蒂納。他有神經質的性格和極端主義分子的氣質。當然,作為唯一的個人,如果他不依賴於給予幫助的他人,他是一天也活不下去的。但是這對他是不重要的,他忘記了它。個人的絕對的自主被他以差不多欣喜若狂的詞句來加以描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