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設計是一個動態的過程,包含了眾多的工作內容。科學地組織設計,必須遵循組織設計的內在規律有步驟地進行,才能取得良好效果。組織設計包括三種情況:新建組織的結構設計;原有組織結構出現較大的問題,或組織的目標發生變化,原有組織結構需要進行重新評價和設計;組織結構需要進行局部的調整和完善。
一、小學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
(一)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
關於組織機構設計原則的問題,西方行政學家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提出了各種觀點,為小學組織機構的設計提供了借鑒。
一是阿爾福特的工商管理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目標原則、權責一致原則、權威係統原則、控製幅度原則、指派任務原則、權責確定原則、業務類同原則和組織成效原則。
二是厄威克的行政管理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目標原則、相符原則、職責原則、組織階層原則、控製幅度原則、專業化原則、協調性原則和明確性原則。
三是韋伯的理想行政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勞動分工原則、層級節製原則、公平原則、職業訓練原則、法製原則、職業化原則、固定薪俸原則和獎懲製度原則。
四是行為學派的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人格尊重原則、運用非正式組織原則、參與管理原則、優化人際關係原則和培養新型領導能力原則。
五是係統學派的組織原則。其主要內容包括:整體性原則、有序性原則、結構性原則、動態性原則、相關性原則、開放性原則、最優化原則、反饋原則。
六是權變學派的組織原則。即一切從時間、地點和條件出發進行靈活機動的管理。
(二)小學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
一所小學要想正常開展教育教學活動,就必須把學校各類人員組織起來形成一個完善的係統,即小學組織機構。小學組織機構是指為完成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目標而將學校各個部門按一定形式組合而成的整體。在設計小學組織機構的過程中首先要明確小學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根據西方行政學家提出的各種組織設計原則,從我國小學教育的曆史傳統和實際情況出發,小學組織機構設計的原則可以歸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