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小學教育管理

第三節 小學領導管理

一、小學領導集體的建設

從某種意義上說,一個校長就是一所學校。但校長不是“神”,光憑校長一個人的智慧和思想還遠遠不夠,更多的要依靠學校領導集體和全體師生共同謀劃,共同努力,才能辦好一所學校,才能使學校在原有基礎上快速發展。

所謂學校領導集體,是由學校裏擔負責任的管理成員組成的機構,是為達到特定目標、由多種因素組成、具有多種功能的整體,是統帥學校的最高子係統,是整個管理係統的樞紐。小學裏擔負責任的管理人員主要有學校的正副校長,支部書記以及教導主任和總務主任等。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有利於全麵管理學校工作,有利於提高工作效率,有利於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有利於實現領導成員之間的互補作用、減少工作的片麵性和失誤。學校領導集體建設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麵入手。

(一)選配結構合理的領導班子[1]

首先,要抓住主要矛盾,選好校長和書記。校長和書記怎麽樣,在很大程度上決定領導班子的強弱。為此,要根據黨政職能分開的原則以及校長和書記各自的職責要求,根據結構決定功能的原理,既要選配擔任校長和書記的最佳個體,又要注意相互搭配的人選。

其次,選配領導班子成員時,既要根據能級相稱原理合理定崗,做到成員能力與崗位職務要求相適應,又要考慮領導班子的整體結構,注意專業知識結構的合理性,智能素養結構的多樣性,性格氣質結構的協調性,心理素質結構的相容性,年齡結構的連續性。做到人事兩易,量賢使用,合理搭配,才智互補。這樣組建起來的領導班子才具有優化整體功能、發揮群體優勢的基礎。

最後,要科學地處理好領導班子的靜態建設與動態建設。既要保持領導班子成員的相對穩定,又要根據情況做相應的調整,使領導班子在動態的穩定中不斷地優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