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哈佛大學迪爾和肯尼迪認為:“每個組織都有一種文化,不管組織的力量是強還是弱,文化在整個組織中有著深刻的影響,它實際上影響著組織中的每一件事。”文化作為一種組織管理手段,愈來愈受到管理者的重視與青睞。近年來,一些學者在探究學校管理方法的過程中,將組織文化與學校管理相互結合,提出了校本文化的概念。孫延坤和李長波(2007)認為校本文化具有外在意義和內在意義。一方麵,校本文化能夠強化學校與社會的聯係,促進學校競爭力的提升;另一方麵,校本文化可以推動學校工作的改革,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另外,華中理工大學教授塗又光在闡述校本文化作用的時候提出了“泡茶理論”。這一理論著重強調了學校的文化氛圍對學生的深刻影響,主張每所學校都應該形成良好的文化氛圍,培育雄厚的文化底蘊,並將文化內涵內化於學生,促使學生成才。[1]作為我國基礎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小學教育對小學生的知識掌握與人格塑造具有重要的意義。推動小學教育改革,優化小學管理是促進教育發展的重要手段。作為一個具有教育功能的組織,小學的目標比較複雜,其采取的管理措施也不同於其他一般的組織。在完善小學組織的建設中,將校本文化的概念引入到學校管理,能有效調動管理中的積極因素。
一、小學校本文化的內涵
文化來源於拉丁文cultura,原意是指農耕及對植物的培養;自15世紀以後逐漸延伸使用,把對人的品德和能力的培養也看成為文化。[2]《辭海》認為文化從廣義上說是人類社會曆史實踐過程中所創造的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的總和,從狹義上說是社會意識形態,以及與之相適應的製度和組織機構。而“文化”作為學術用語,最早見於英國人泰勒1873年所著的《原始文化》一書中對文化所做的係統闡釋:文化或文明,就其廣泛的民族學意義來說,是包括全部的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以及作為社會成員的人所掌握和接受的任何其他的才能和習慣的複合體。隨著組織管理的發展,人們逐漸認識到組織文化在管理中的意義。為此,人們開始提出了組織文化的概念。這一概念最早出現在1977年彼得格瑞《關於組織文化研究》一文之中。他將組織文化界定為在一定的組織環境下,某個團體成員共同認同的意義係統。伴隨著組織文化概念的提出,不少學者也開始以文化為視角,對企業的管理與組織進行研究。日裔美國學者大內在《Z理論》一書中關注到了組織文化中的人際關係。該書倡導領導者去關注與重視員工的谘詢,從而促使他們提高生產力與效益。在該書中,作者比較了日本企業與美國企業在管理上的差異,從而探究日本企業獲得市場競爭優勢的根源。通過比較,作者發現日本企業強大的市場競爭力源於其信任、敏感與親密的企業文化,並在此基礎上提出企業應該建立以坦誠、開放、溝通為基本原則的“民主管理”企業製度。另外,彼得斯和沃特曼的《追求卓越》揭示了組織中起核心作用的不是激勵機製和控製係統,而是公司的價值觀與共同理念。他們以IBM、通用電氣、惠普、通用汽車、3M、麥當勞、寶潔、沃爾-馬特、愛克森、波音等世界五百強公司為研究對象,探究企業的管理特點。通過調查與分析,作者們發現這些公司的文化具有崇尚行動、貼近顧客、自主創新、以人助產、價值驅動、不離本行、精兵簡政和寬嚴並濟八個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