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程序包括就業管理部門的工作程序、大學生求職擇業程序和用人單位的招聘程序。
一、就業管理部門及其主要職能
教育部是全國大學生就業工作主管部門,中央有關部委和各省(市、區)分管本地區、本部門的大學生就業工作,各高等學校和用人單位負責本校畢業生就業的具體事宜和招聘接收事宜。
1.教育部根據國民經濟發展和國家建設情況,確定年度就業工作意見,製定相應的就業政策。中央有關部委和各省(市、區)根據文件精神製定本地區、本部門所屬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具體意見。
2.教育部及各省(市、區)在每年第四季度,向社會提供下一年度畢業生生源情況,包括畢業生所在學校、所學專業、生源地及畢業生人數等。
3.各地區、各部門和各高校采取多種形式,召開畢業生供需見麵雙向選擇會或開放畢業生就業常設市場和網絡市場,開展招聘活動,為畢業生求職擇業提供相應服務。各高校根據招聘錄用情況及就業協議書,製定本校畢業生就業方案,並上報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審批。
4.高等學校在完成全部教學計劃後,按照國家規定和統一要求,根據本校畢業生就業方案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
二、大學畢業生求職擇業程序
對大學畢業生來說,一個完整的擇業過程至少包括收集信息、自我分析、確立目標、材料準備、參加招聘會、筆試、麵試、簽訂協議等環節。
(一)收集信息
收集信息是求職擇業的第一步。大學生在擇業過程中,需要通過各種渠道收集的信息大致包括五個方麵的內容。
1.就業市場供需信息。主要包括社會經濟發展形勢、社會各行業、各類企事業單位經營狀況和對畢業生的需求等。尤其要重點了解本校、本專業的社會需求情況以及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基本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