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第二十七章 中心與周邊

一、中心與周邊關係的哲學基礎

1.在場不在場的關係和中心周邊的關係

每一在場的東西,就其當場出現而言,都是一個中心,它以其他未出場的東西為其周邊,換言之,顯現在當前的東西以隱蔽在其背後的東西為周邊。

問題在於,中心與周邊兩者,何者起決定性作用?何者是基礎?西方傳統形而上學以在場者為中心,而且認為在場者是起決定作用的東西,是基礎,不在場者則是第二位的,甚至是不真實的。例如邏各斯中心主義就是以“永恒在場的東西”——“理念”、“本質”——為中心,它是第一位的。

實際上,在場的東西由不在場的東西構成,中心由周邊構成。因此,在場的東西應由不在場的東西來界定其意義,中心應由周邊來界定其意義;中心是周邊的顯現,離開了周邊,中心是空洞的、無意義的;中心與周邊不可分,而且周邊是第一位的。把在場者看成是獨立於不在場者而又主宰不在場者的東西,把中心看成是獨立於周邊而又主宰周邊的東西,這是西方傳統的“在場形而上學”或本質主義,其中包括啟蒙運動以前以神為中心的本質主義和啟蒙運動以後以人為中心的本質主義,它們都已經過時了。

構成中心的周邊因素是無窮無盡的,因此,任何一個事物或一個語詞的內涵都需要由一連串的其他事物、其他語詞來說明,而這一說明的過程可以擴散至於無窮。德裏達從索緒爾語言學所引出的“延異”(différance)的概念,其主要含義就在這裏。

中心不過是無窮無盡的周邊因素的聚焦點,它不是實體,但它又不是虛構,它可以反過來對周邊因素發生作用和影響。例如一個民族的精神、思想作為該民族的中心和靈魂,乃是由它的政治、經濟、社會等無窮的周邊因素形成的,但它一旦形成以後,又可以反過來對這些周邊因素起一定的作用和影響。與邏各斯中心主義的主張相反,我們認為,中心的作用和影響對於周邊而言乃是第二位的。中國的天人合一的思想傳統,是在它的經濟、政治、社會等無盡的周邊因素的基礎上形成的,它確有其優點,但它缺乏主客關係和主體性,這又反過來對於科學和生產力的發展起了阻礙的作用和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