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餘論 希望的哲學

一、以希望哲學代替貓頭鷹哲學

黑格爾在《法哲學原理》的序言中說,“哲學要直到現實結束其形成過程並完成其自身之後才會出現”,就像“密納發的貓頭鷹”一樣,“要等黃昏到來才會起飛”。所以在黑格爾看來,哲學總是“灰色的”。其實,這種一味強調尾隨於現實之後的哲學觀點,乃是以黑格為代表的傳統形而上學即“概念哲學”的特點。我這本《哲學導論》所主張和強調的,正是要突破固定的概念框架,超越現實,拓展未來,所以我想把這種哲學叫作希望哲學,以與貓頭鷹哲學相區別。

通常所說的現實,就是指出場的東西(在場的東西)以及邏輯上有可能出場的東西(符合邏輯概念的東西)。人們一般總以為隻有現實才是最真實的;即使是非現實的東西(不在場的東西,包括不符合邏輯概念的幻想),也要被歸結為或者說還原為現實的東西,才能說明其真實性。我當然並不否認現實的東西的真實性,我想探討的是,人生的意義和真實性是否隻在於現實性。

現實的東西都是有限的,有限就是有界限、有限定:感性中的東西固然是有界限、有限定的,即使是思維中的概念也是有界定的,因而在一定意義上也是有限的。人生的“生”就是生存、生活,而生存、生活是一種行動、一種活動,行動、活動就意味著不斷地突破有限。人如果停滯在現實性中而不思突破其有限性,或者說,安於現實而不思前進,那就是死亡而不是人生:停滯於感性中有限的東西,固然是死亡;停滯於一些固定的概念,那就叫作思想僵化,也是一種死亡。所以人生應是一種不斷突破現實的有限性的活動,這種活動就是人們通常所說的希望。我這裏所說的希望不是指那種隻想而不見諸行動的空想,空想實際上仍然是一種安於現實的表現。希望使人不滿足於和不屈從於當前在場的現實。人生的意義就在於超越現實,即超越在場、超越有限,而挑戰自我,不斷創新。顯然,正是希望而不是現實,才更顯示人生的最高意義和真實性。那種一味強調現實性,把一切都還原為現實性的哲學,是隻在黃昏到來時才會起飛的密納發的貓頭鷹的哲學,我們應該以希望哲學代替貓頭鷹哲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