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哲學導論

四、用“萬物一體”、“民胞物與”的思想精神提高和溝通不同的精神境界

1.“萬物一體”是不同境界之間得以溝通的本體論根據

前麵已經論述了天地萬物各不相同而又彼此相通的道理,並以此為根據詮釋了中國傳統哲學所講的“萬物一體”論。我想,那裏所講的基本觀點應適用於各民族、各群體包括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的精神境界的溝通問題:不同類型的境界之間之所以有可能相互溝通,就是以萬物各不相同而又相通的道理亦即“萬物一體”論為其最根本的哲學本體論的根據。各民族、各群體包括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彼此各不相同,千差萬別,這是客觀事實,不可能強求一律,我們平常講寬容,其實就是容許各自的特性和差異性,但這些不同的民族、群體包括統治者與被統治者又是處於息息相通的萬物一體之中的,因此,他們一方麵可以容許對方的特性和差異性,一方麵又可以相互溝通,建立同類感和共通感。哈貝馬斯的商談倫理學和當前一些學者所企圖建立的普遍道德規範,我想,都需要建立在萬物不同而相通的“萬物一體”論的基礎上。否則,就沒有商談倫理學之商談的前提和道德規範之普遍性的前提。更具體一點說,人們隻有有了“萬物一體”的感悟,或者說,隻有有了“萬物一體”的境界(萬物一體的境界就是對萬物一體的一種感悟或體悟),才有可能進行商談、進行平等對話,建立共同遵守的道德規範,而這種境界不是原則上不可能達到的,因為人人都生活於萬物一體之中,用一句不太妥當的話來說,這是“先驗的”。當然,人人都生活於“萬物一體”之中,不等於人人都能有“萬物一體”的感悟,所以我們不能要求人人都能達到這種境界,但隻要經過啟發教育,讓人們多一分這種境界,則彼此溝通和平等對話的可能性也就會多增加一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