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人類中心思想應從屬於“萬物一體”和“民胞物與”精神
有一種觀點,把人類中心論視為哲學和人生的最高原則,似乎天地萬物隻是為我所用的對象,人生不過是利用這些對象以維持自己的生存。正是這種觀點促使人們一味宣揚主—客關係式和主體性哲學:人是主體,物是客體,哲學的目標就是主體認識和征服客體。於是主體與客體、認識與實踐、思維與存在等成了哲學所唯一探究的範疇。
人的生活世界,或者說,人所生活於其中的世界不是絕對獨立於人之外的抽象的“自在之物”,它是人與物相互交融的產物。人固然可以把天地萬物單純地當作供人使用、任人宰製的對象,但從深層來看,人與天地萬物不是對立的,而是一氣相通、融為一體的,人對萬物應有同類感,應當以仁民愛物(“民胞物與”)的態度相待。
任何一人一物都存在於一體之中,萬物一體乃是最原始的。泰初本是一體,隻是由於萬物一體,一人一物的存在才有了支撐,或者換句話說,是萬物一體創造了一個一個的人和一個一個的物。所以,作為有自我意識的人應該首先以“民胞物與”的態度對待他人和他物。這不是施舍,而是一種責任感,是一種被要求的自我意識。人之所以有權利以人為主體和中心而利用自然物,包括人以外的有生命之物,以維持自己的生存,乃是因為處於一體的萬物合乎自然地有自我意識和無自我意識、道德主體和非道德主體的價值高低之分,這種區分是萬物一體之內的區分,是“自有天然之中”。人類中心論應當從屬於萬物一體論。人有權利維持自己的生存,以便向著最高的人生目標前進。我以為這樣的觀點既是對人類中心主義的超越,也是對神秘主義的非人類中心主義的超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