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現當代一些哲學家、神學家出於對人類中心論及其理論基礎“主體性哲學”和主—客關係式的不滿,對上述問題也有很多議論,盡管他們並不知道“民胞物與”這一中國傳統哲學的術語。
1.極端神秘主義者的非人類中心主義
有一些極端的神秘主義者,為了徹底否定人類中心論,竟然主張一切自然物都具有神聖性,都和人一樣具有同等價值。例如德國的新教神學家莫爾特曼(Juergen Moltmann,1926—)強烈譴責“不受限製的控製欲”“驅趕著現代人攫取地球自然界的權力”並“依據權力(經濟權力、財政權力和軍事權力)的增長來衡量成長和進步”。他認為這種現象來自“現代人的上帝形象”,現代人按照自己所理解的上帝的形象把自己理解為“知識和意誌的主體”,而“把他的世界理解為需要麵對、需要征服的消極的客體”。“人變得酷似上帝,不是通過善與真,不是通過忍耐與愛,而是通過權力和統治。”“很長時間以來”,人類“隻看到了自然的一個方麵,亦即有用的一麵”,而未看到自然的神聖方麵,不知道“在大自然中處處都能看到‘上帝的痕跡’”,於是“自然得不到保護,任憑人類權力意誌的擺布”[1]。莫爾特曼對人類中心論的譴責和對主—客關係式的批判,切中現代文明的弊端,確有其積極的意義,但他以自然中具有“上帝的痕跡”為根據來批判人類中心論和論證自然應得到保護,則是我們不能接受的,盡管他的宗教思想中未嚐不包含某種中國人所說的“物與”或愛物的精神在內。
另一位德國哲學家、神學家施魏策爾(Albert Schweitzer,1875—1965)更明確地主張尊重一切生命而不去追問不同生命的不同價值,包括人與其他生物間的高低之不同。“生命本身就是神聖的東西。”因此,合理的倫理學應該“主張照顧一切生物以至最低級的生命現象”。按照這種原則行事的人,“當他夏天的夜晚在燈下工作的時候,他寧願關起窗子,呼吸悶熱的空氣,也不願見一個一個的飛蟲燒焦了翅膀死在他的桌子上”[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