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利卡多·卡蒂利[1] 賈婉婷[2]譯
【內容提要】
“合意原則”是現代契約法的基本特征,它充分體現了近代以來尊重個人主體地位和自由意誌的法律思想。從曆史的角度來看,該原則有其產生和發展的過程。在羅馬法發展的早期,契約遵循的是原因類型化的原則,隻是到了後來,當事人的合意才能產生對雙方具有約束力的債。本文的中心內容就是分析合意原則在羅馬法中的產生過程,指出了其產生的社會環境和經濟條件以及合意契約所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通過對這些曆史過程的闡述可以使我們對該原則有更為完整、深入的了解。
【關鍵詞】
·合意原則
·萬民法
·誠實信用